人民公安報--工作輕鬆、掙錢快?“網紅主播”招聘背後有陷阱

人民公安報--工作輕鬆、掙錢快?“網紅主播”招聘背後有陷阱

案件回放

逐夢“網紅女主播”,不料掉進陷阱

3月初,大學生李某在父母的陪同下走進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板橋派出所,向派出所值班民警講述了自己的遭遇。

李某初中開始練習舞蹈,高中畢業後以特長生的身份進入了四川某知名藝術院校,因為長期練習舞蹈,李某的身材和氣質非常出眾,平時酷愛自拍的她也經常將自己的照片和視頻放到當下最流行的視頻APP上,粉絲和點贊量直線上升,短短一年時間APP粉絲已經破萬。

2018年12月下旬,寒假將至,李某在微信群內看到一條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上寫著某傳媒娛樂公司希望招聘主播,要求形象出眾,直播軟件自帶粉絲量過萬,每天只需在鏡頭前坐2至3小時,底薪3000元至5000元,根據粉絲打賞有相應的提成。

李某迅速聯繫了該傳媒娛樂公司的吳經理,吳經理介紹說公司招聘“網紅主播”,會根據情況提前告知每天直播的時間和主題,等級越高、直播時長越多的“網紅”提成越多,級別達到一定程度後公司會專門出一支團隊去包裝主播,讓其在全國家喻戶曉。

吳經理誘惑性極強的說辭讓李某深信不疑。利用寒假時間做“網紅主播”,的確很有吸引力,工作時間不長,勞動報酬可觀,還有可能紅遍全國,簡直就是天上掉餡餅。

李某按照吳經理的要求將自己的照片和視頻發了過去進行第一輪面試,幾天後吳經理發來微信視頻聊天,對李某進行了簡單的詢問後表示李某已經通過了面試。李某以為自己當“網紅主播”的夢想就要實現了,沒想到吳經理提出了第一個要求,上崗前必須從公司購買直播專用的聲卡、話筒等全套直播裝備,價值800元,深信不疑的李某按照對方提供的卡號進行了匯款。

期間吳經理多次以物流停滯、物流發錯地方等原因搪塞李某。隨後的兩個多月,吳經理以公司規定上崗前需要押金、指導費、入職手續費等各種費用為名頭,共向李某索要3500元。整個寒假已經結束,當“網紅主播”的願望還沒成真,李某再次通過微信詢問吳經理時,發現對方已經將自己拉黑,這時李某才反應過來自己上當了。

案件分析

騙子利用高回報、捧紅等謊言麻痺大學生

隨著網絡的不斷髮展,一些大學生夢想成為“網紅主播”,騙子正是摸清了大學生的心理,利用高回報、捧紅等謊言麻痺大學生。李某遇到的情況屬於典型的非接觸作案,即受害人與嫌疑人不直接見面,受害人根本不知道嫌疑人身在何方,嫌疑人通過虛構身份、冒用地址和電話、編造謊言的方式誘使受害人轉賬。在行騙過程中,嫌疑人會不斷編造各種藉口一步步實施詐騙,一旦發現受害人覺察或者不肯再匯款,就在聊天軟件上將受害人拉黑。

民警支招

保持清醒頭腦,天上不會掉餡餅

餘革平(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公安局利通分局民警):

大學生在不影響學業的前提下,做兼職工作鍛鍊自己無可厚非,但是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警惕各種詐騙,天上不會掉餡餅,世上沒有輕鬆得來的高薪。

首先不要輕信收押金、介紹費、保證金等費用的中介機構或用人單位;

其次要謹慎匯款。業務款項都必須通過銀行匯款的方式匯給公司的對公賬戶,並保留單據,絕對不要匯到個人賬戶中;

最後要及時報警止損。在進行網上交易時,如發現上當受騙,要立即報警求助,比如在款項剛剛匯出時,如果馬上報警,民警就有可能通過銀行協助凍結嫌疑人使用的銀行賬戶錢款,使不法分子無法取款,從而保護受害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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