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酒駕 悔不當初

4月3日20時許,渾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二嶺中隊民警在縣城天峰南路設卡開展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一輛黑色轎車行駛至距民警300米處時,發現前方道路有檢查,趕忙掉頭企圖逃離。現場民警立即上前,將這輛轎車截停。

民警隨即對該車駕駛人任某某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查出其血液酒精濃度為78mg/100ml,已達到酒後駕駛標準,後民警將該駕駛人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調查。從進入大隊辦案中心開始,任某某就不時發出“嗚嗚”的哭聲,後經民警慢慢勸導,任某某承認在2018年9月13日因酒後駕駛被西坊城中隊處罰過,此次為再次飲酒行為。他知道再次飲酒將面臨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的處罰,作為職業司機的他,將失去生活經濟來源。為此他悲從中來,不禁哭出聲來。

對於該駕駛人的再次飲酒駕駛行為,民警依法作出給予行政拘留10天、吊銷駕駛證,並處2000元罰款的處理。同時,該駕駛人還存在使用超分駕駛證行為,對此民警作出給予200元罰款的處理。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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