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发布财报 过去一年做了多少“大事”?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 王莉)4月10日晚间,大商股份公布了2018年年报,因铡除亏损店铺及消除负毛利营销等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8.67亿元,同比下降10.75%;实现营业利润16.33亿元,同比增长21.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8亿元,同比增长12.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4亿元,同比增长15.63%;每股收益3.36元;截至去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达176.68亿元,同比增长0.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80.79亿元,同比增长9.85%。

大商股份目前涉及百货、超市、电器三大主营业态,共有140余家实体店铺,主要分布在辽宁、黑龙江、河南和山东等地区的核心商圈。公司经营模式为多业态、多商号的混合发展模式,包括现代高档百货麦凯乐、大型综合购物中心新玛特、时尚流行百货千盛百货、实体商业专业平台大商城市乐园、改造升级的老字号百货和以实体零售网络为依托的天狗网销售平台。

年报显示,去年,大商股份管理层坚持推进“四自经营、联销承包、合伙创业”等新模式,创新发展,经营业绩实现了持续增长。

面对消费模式升级发展的新趋势,公司管理层回归商业零售本质,从商品经营出发,提出了“自己卖货和卖自己的货”的经营理念,革新经营管理方式,推出以“自有、自制、自营、自销”为核心的“四自”经营模式,整合生产、流通及销售的全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实现产销对接,消除中间商,构建以质优、稀缺、价廉商品为核心要素的企业竞争力。

大商股份还改革了管理模式,推出“联销承包”,由基层优秀的卖手、员工直接承担经营目标,以内部承包方式约定超销收入,公司给优秀卖手赋能,激发基层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联销联包,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进入公司,共创经营佳绩。

在激励模式上,公司推行合伙创业制度,在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层面建立投资性创业制度,发展和分享经营成果,获取增量利润分配,激发经营活力。

报告期内,大商股份正式推出“城市乐园”品牌,目标是将城市乐园打造为一座由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超高层山海景观休闲平台组成的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艺术化的地标性实体商业综合体。并以此为起点,打造公司新一代主力店铺。

展望2019年,大商股份的营业收入计划同比增长约10%,同时合理控制费用,保持利润持续增长。

值得注意的是,大商股份此次并没有推出分红计划,对此,大商股份在年报中解释称,公司在多个城市拟建城市乐园项目规划投资巨大,且公司仍有潜在的收购兼并机遇需要大量资金储备。

不过,大商股份推出了未来三年(2019年至2021年)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告称,在利润分配形式上,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前提下,结合未来三年公司在烟台、大连东港新建新一代商业综合体“城市乐园”项目及重组同行业需要,公司未来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分红。公司未来三年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利润分配方案,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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