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1月份应该申报150元个税,结果没有申报,次月会如何处理?

过往云烟029


我给你讲一下你这种情况下,实际中的操作。

你说的没有申报,是没有进行申报,还是进行了错误申报,比如零申报。

如果你没有申报,就会出现预期未申报,这是财务人员的失职。因为如果出现了未申报,会被税务机关处罚的。很多大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对税款缴纳是非常重视的,是不允许出现罚款的,即便是一百元的罚款,对其影响也是比较大的,比如如果产生罚款,可能就无法评上A级纳税人,对企业招投标等都会有很大的影响。

如果是未申报,只能是补申报,缴纳罚款。申报缴纳的税款,会加收滞纳金。

如果是申报了,申报错误或者零申报。

这种情况下,你需要到税务机关征收大厅,做申报错误更正处理。当然,前提是你已经申报过了。根据你提供的修改数据,征收大厅人员会对你的申报信息进行更正,之后,你就可以补缴这150元的个人所得税了,当然,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很少,每天是应缴未缴税款的万分之五。

只要是你自行发现补正的,都不需要缴纳罚款。当然税务稽查查处的,不仅要缴纳税款,滞纳金,还需要缴纳罚款。

不要把问题想的那么严重,现在税务部门的服务非常好,有问题可以打当地税务局电话,或者直接去税务大厅咨询,那里有专门的咨询人员负责。也可以拨打全国税收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帮助。


禅壹


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的主线:月、次收入由义务扣缴人代扣预缴;定额预扣、定期定率申报预扣;年终汇算清缴,均衡修正税负,多退少补!预缴个人所得税是日常申报缴纳的法定义务,主要责任在义务扣缴人!



1月份应申报预缴个人所得税150元,而没有申报预扣的,当月征期及时申报,次月建议您或者义务扣缴人补充、更正申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本题是纳税人与义务扣缴人关系的概念。

一、义务扣缴人未履行义务扣缴的责任

1、《税收征管法》第69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于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的税款是跑不掉的,扣缴人的罚款也跑不了!

2、值得思考的地方:

由税务机关追缴,现实工作中多以纳税人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相应罚款结束;应扣未扣的主、客观原因是否应该区分,义务扣缴人风险蛮大;义务扣缴人不是偷逃追缴欠税罪的主体,松一口气!

二、涉嫌偷逃税款罪的责任划分及处理

1、未履行申报缴纳义务的责任

无论是纳税人还是义务扣缴人的责任,要追究这样的责任,在现实工作中,意义不是很大。纳税人和义务扣缴人只有依法申缴、确实履行代扣预缴义务的,才是唯一的选择!

2、处理建议:

1月份应该申报150元个税,结果没有申报,次月补充或更正申报,及时补缴税款150元,及滞纳金!一般没有罚款!


顺通财税段贤明


自2019年开始,个人所得税实行预缴制,若1月份没有申报的话,可以在2月份补报,或等到次年1一3月汇算清缴。


映安财税


个税为何不能一年缴一次呢,非要每个月缴那么一点钱?


月月167826568


说的不够详细,个税是那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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