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共同打击售卖野生河鱼

按照赤水河流域十年禁渔期规定以及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禁渔规定,赤水河流域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全市所有的江河、湖泊、大中型水库等天然水域禁止捕捞,禁止收购、销售野生鱼类。为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野生鱼类资源得到不断恢复和发展。

联合执法共同打击售卖野生河鱼

4月9日,仁怀市人民检察院院第二检察部联合市农牧局、市市场局、市综合执法局等职能部门对我市茅台镇、五马镇两个乡镇辖区内经营野生河鱼等场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在对茅台镇、五马镇部分河鱼经营场所的联合检查中发现,茅台镇辖区多家河鱼餐馆存在售卖野生河鱼的现象,对此,市综合执法局对存在售卖野生河鱼的餐馆进行了查处,并向相关责任人进行现场普法,同时,对餐馆所售卖的野生河鱼予以放归河流。第二检察部对相关执法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

联合执法共同打击售卖野生河鱼

近年来,我院和我市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已成为常态化机制,通过联合执法行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局面,更是促进了我市良好的执法环境,切实为我市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