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不是你想辞,想辞就能辞

员工辞退,话题虽然敏感,但是对HR来说却不得不面对。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在辞退员工时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辞的,所以对于辞退手续的经手人,HR务必要了解其中各种细节。因为操作不当,很可能引发法律纠纷,给公司带来麻烦。

辞退不是你想辞,想辞就能辞

单位可否随意辞退劳动者?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必须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法定事由,并且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如果属于经济性裁员还必须提前30日向工会和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进行。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为由,裁减人员,裁员企业必须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必须在书面通知劳动者后一个月才实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提前一个月通知解聘期间,劳动者仍可要求继续上班和正常获得劳动报酬及相关福利待遇。

哪些情况可以辞退?

员工有下列行为,经教育无效的,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8、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劳动者,须同时具备如下几个条件:

8.1辞退劳动者的决定应当在试用期内作出并通知劳动者。如果试用期已经过了,则不能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劳动者。

8.2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即用人单位在招录劳动者时曾经向劳动者出示过“录用条件”并有相关证据证明。如果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的“录用条件”或者未向劳动者出示过“录用条件”,则不能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劳动者。

8.3劳动者本人或其工作表现达不到“录用条件”的要求。如果无证据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则不能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劳动者。

8.4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劳动者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在上述条件未同时具备的情况下,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劳动者的,则可能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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