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 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 项目认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 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 项目认定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现就有关项目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行动计划》共设计22个项目,其中“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等4个项目已发文公布,“新建一批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11个项目正持续推进,“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等7个项目属此次认定范围(见附件1)。

二、推荐限额

各地和有关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认定项目推荐限额基于《行动计划》年度执行情况、绩效数据采集汇总表和年度绩效报告,综合考虑各地高职发展基础、经费投入、区域分布等情况确定(见附件2、3)。

三、工作安排

1.遴选推荐

各地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配的推荐限额,自行制定项目遴选方案,做好项目遴选工作,等额确定推荐名单。项目遴选工作可通过我部职成司门户网站《行动计划》管理平台(http://www.moe.edu.cn/s78/A07/zcs_ztzl/ztzl_zcs1518/)组织实施。


  2.材料报送

各地须于2019年4月30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名单汇总表(可通过《行动计划》管理平台打印)函报我部。

  3.材料公示

我部通过《行动计划》管理平台公示各地推荐名单。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相应项目认定资格,空缺名额不再替补。

4.发文公布

公示无异议后,我部确定项目认定名单并发文公布。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职成司高职发展处(邮编100816)

教育部职成司联系人:石范锋 任占营

电话/传真:010-6609623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管理平台技术联系人:朱晓晖 陆华

联系电话:010-56239889

附件:1.《行动计划》认定项目汇总表

2.《行动计划》认定项目各地推荐限额

3.《行动计划》认定项目各行指委推荐限额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3月28日


附件1

《行动计划》认定项目汇总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时间进度

XM-1

骨干专业建设(3000个左右)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行指委

2016年出台措施,2018年底前完成

XM-2

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1200个左右)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行指委

2016年出台措施,2018年底前完成

XM-3

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200所左右)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016年出台措施,2018年底前完成

XM-4

“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500个左右)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职业院校、相关行指委

2018年底前完成

XM-7

建成一批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50个左右)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行指委

2018年底前完成

XM-16

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500个左右)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职业院校、相关行指委

2016年出台措施,2018年底前完成

XM-17

与技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合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100个左右)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行指委、高等职业院校

2016年出台措施,2018年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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