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大壯被央視點名老賴,欠款三十萬不還

說到大壯,大家知道他演唱的《我們不一樣》前兩年紅遍了大街小巷,網絡上哪裡都是他的歌。可近日,歌手大壯被CCTV《社會與法》點名,原因是借錢之後玩消失,成為所謂的“老賴”。

歌手大壯被央視點名老賴,欠款三十萬不還

據央視報道,網絡歌手大壯(本名王軒)因一首《我們不一樣》在網絡上走紅後,從一個網絡直播平臺的歌手也漸漸的收到各地的演出邀請,走上全國各大音樂節目的舞臺,一時風光無限。

然而,當他有一天拿手機訂購高鐵票準備應邀去外地演出時,卻發現自己無法購買。不論是高鐵票,飛機票,他都無法購買。

歌手大壯被央視點名老賴,欠款三十萬不還

原來,多年前他曾以“做點小生意”為由向好友李某借款30萬,後來一直沒還。最終進了“老賴”名單,被限制消費。

據李某所述,他與王某(大壯)已相識多年,一直把他當成兄弟看,而且兩個人的妻子也是要好的朋友,於是放心的把錢借了給他,沒有任何的抵押,只留了一張借條。

歌手大壯被央視點名老賴,欠款三十萬不還

剛開始,王某一直是以“過幾天就給你”的方式向李某推脫,然而後來卻玩起來“消失”。手機號碼無人應答,上門也是人去樓空。李某再也聯繫不上他。

情急之下,李某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根據李某提供的線索,向王某所在地的戶籍寄去傳票,卻一直沒有回應。法院也多次上門尋找,最終無果。法院進行公告後,王某直到開庭都沒有出現。

法院根據李某提供的證據,最終做出判決,被告王某敗訴,限十日內執行還款30餘萬。然而半年後,王某仍未還款,於是李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官卻發現,王某銀行卡內的餘額不足以還款。

歌手大壯被央視點名老賴,欠款三十萬不還

此時,王某已經是紅透網絡的草根歌手了。法院根據李某提供的信息,下載了直播軟件後找到了王某的直播間,並根據“大壯”的身份信息驗證,確認了他就是欠李某30餘萬的王軒。於是,法官來到了直播平臺所在地瞭解情況,瞭解到王某作為一個網紅,通過直播能夠收到大量粉絲刷的禮物,而這些禮物都是可以變現,據查,最高一個月收到禮物7萬元。

那為什麼他的卡里會沒有錢呢?原來直播平臺可以通過轉賬形式支付報酬,也可以通過現金。而他的報酬都是通過現金結算。在法院瞭解到情況後,認為王某完全具備還款能力,卻拒不執行,最終依法對其採取了限制高消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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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後,王某主動向執行法官打電話,表示希望還錢,因為他需要乘坐高鐵外出進行商業演出。通過分期還款,王某最終將拖欠好友的30餘萬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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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節目最後講到,對於理財、商業保險、保險、第三方支付平臺等近幾年新出現的一些新財產形式,最高法院為了解決執行難的問題,已有完善的平臺對其進行統一查詢,扣劃和司法處置。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我可以帶你吃上萬的宴席,但是你借我一塊錢都必須還給我,這是原則。事實上,此次的失信事件,不僅是告誡網紅,也是告誡每一個公民:欠的總是要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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