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我的户口并未迁出,安置房为何与我无缘

父母离异我的户口并未迁出,安置房为何与我无缘

近年来城市房价迅猛上涨,房屋拆迁补偿款造就了很多富人,拆迁拆出千万富翁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现实中拆迁除了给家庭带来财富之外,也引发了一些家庭的纷争。关于拆迁安置房所引发的家庭纠纷,与日俱增,逐渐变成了时下热点和现实中的棘手问题。

今天来到节目中寻求帮助的王女士,就遇到了自己户口在拆迁地,却迟迟没有得到拆迁安置的事情。王女士早年因为父母离异,只得跟随母亲搬离父亲的院子,但是户口一直没有迁出,前几年父亲的小院拆迁,王女士能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吗?锁定今晚19:08分BTV科教频道《律师帮帮忙》,来自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黄兴国律师,将在节目中为王女士支招,帮助王女士排忧解难。

父母离异我的户口并未迁出,安置房为何与我无缘

案例回顾

王女士从出生后户口就一直在父亲居住的村子里,1997年,在王女士初三毕业以后,父母选择离婚。父母离婚之后,王女士被判给了母亲抚养,当时父母离婚的时候,王女士的母亲没分割父亲的房产,直接带着年少的王女士离开了曾经生活的家。而王女士和妈妈的户口一直就没有迁出爸爸多年来一直居住的院子。

曾经自己的父母一砖一瓦盖起来的房子,如今面临拆迁,户口一直没有迁出的王女士和母亲,在拆迁中能享受到安置利益吗?让我们继续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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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直没有得到拆迁安置,王女士与拆迁办协商,拆迁办给予王女士的答复是,像王女士这样的情况,需要等等政策,以后会有相应的政策。这一等就让王女士等了很多年,一次次地去问拆迁办,拆迁办则责怪王女士当时拆迁的时候怎么没来要房。总之,拆迁办认为王女士和母亲属于空挂户,是无法得到安置的。而王女士获取的消息是,自己和母亲的户口都在父亲的院子里,就应该有拆迁安置房。拆迁之前,王女士特意找父亲协商,能否搬回家来住,这样拆迁的时候也好有王女士自己的房子。父亲面对女儿的要求,满口答应。可让王女士没想到的是,时隔一天,第二天早上父亲就给王女士打电话,答应女儿回来居住的事情反悔了。后来王女士得知是因为继母不同意王女士搬回去居住,在拆迁安置的时候,由于继母不同意签字,原本应该得到的2+1拆迁安置房,只得到了两套,加的一套也就是本该属于王女士和母亲的房子拆迁办就没给。

本应该有一套属于自己和母亲的房屋,因为父亲和继母未签字,放弃了房屋的使用权。这让王女士很不情愿,明明自己的户口就在父亲的院子里,为什么就没有自己的安置房呢?即使父母已经离婚,但房子也是自己父母一起盖的,即使当年母亲没要房子,难道王女士就不应该享受到居住的权利吗?王女士带着困惑走进栏目组,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到底王女士还能够分得一套房产吗?让我们看看黄兴国律师怎么说。

律师支招

父母离异我的户口并未迁出,安置房为何与我无缘

听完了王女士的叙述,黄兴国律师表示,王女士的事情简单的说就是父母离婚后,母亲放弃房屋所有权并离开居住的房屋,但自己与母亲的户籍一直没迁出,拆迁时能否获得拆迁补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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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王女士父母在当年离婚的时候对于财产是如何约定的。按照当年王女士提供的父母离婚时候的调解书,母亲当年已经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过确认,母亲要的是折价款。王女士父母离婚后,母亲带着王女士向大队申请过宅基地,但是由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地是有限的,申请的人又比较多,所以大队没有给王女士母亲批宅基地。而王女士所说的这个情况,是比较普遍的一个情况。

我们再来看看王女士在拆迁时是否享有拆迁权利。享受拆迁利益,要符合以下条件:一、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是被拆迁人,享有拆迁的全部利益。二、是否长期居住符合拆迁安置政策,也就是说在这块宅基地被拆迁的时候,即使宅基地的使用权人不是您的名字,但是需要符合长期在此居住的条件。我们反复权衡王女士的情况,如果王女士想主张说作为被拆迁人,这种可能性是非常小的。也就是说在安置房里如果王女士希望拥有一套直接能写自己名字的安置房,可能性几乎是没有的。因为在拆迁的过程中,王女士的父亲是合法的被拆迁人,拆迁补偿要归宅基地的所有权人,而不是以户籍为依据进行补偿,所以女士的请求很难得到支持。

王女士在这次拆迁过程当中能不能拿到自己应有的一些权益呢?我们需要帮王女士详细的解读一下当时的被安置政策,看一下王女士是否属于被安置范围内。在当时的安置政策中,专门有一条安置范围其中包括,本村有户籍,属于建房批示的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才能成为被安置人员。作为王女士户籍是符合政策的,但是并不是批示的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所以在安置的时候拆迁办就将王女士划归为所谓的空挂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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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王女士对拆迁依然有意见的话,黄兴国律师建议王女士可以去调一下当年的拆迁协议,具体的看一下当年的拆迁协议是怎么签的,如果拆迁协议里确实有王女士是被安置人,王女士就直接向父亲主张权利就可以了。如果按照刚才所说的情况,在拆迁的过程中,不管是父亲从中作梗也好还是怎么样,导致拆迁的时候就没有王女士的份额,王女士根本就不在拆迁范围内,如果王女士对拆迁有问题的话,实际上是要向当时主导拆迁的拆迁公司或者是拆迁办提出异议。对于王女士来说,父亲已经再婚,如果在父亲百年之后,在父亲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作为有血缘关系的子女,是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得到父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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