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死刑!龍巖男子劫持公交撞人案,二審判了!

2019年4月10日上午,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依法對被告人邱日輝犯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進行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並進行當庭宣判,依法駁回邱日輝的上訴,維持龍巖中院一審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8年12月25日,上訴人邱日輝因個人不合理要求未得到滿足而產生洩憤報復惡念,先後在家中、社區居委會辦公樓及公交車上持刀殺人,並劫持公交車在市區道路上駕車撞人,致多人傷亡和公私財產重大損失。2019年1月28日,龍巖中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邱日輝故意殺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並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邱日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邱日輝不服,上訴至福建高院。

福建高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福建高院審判委員會委員通過遠程視頻連線旁聽了庭審,認真聽取合議庭的評議意見並進行了充分討論。福建高院經審理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邱日輝提出的原判定性不當和部分事實認定錯誤的上訴理由不能成立,遂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前報道

龍巖發生一起公交車被持刀歹徒劫持事件

12月25日15時20分,在龍巖市新羅區,龍巖公交公司閩FY6998公交車,被一持刀歹徒劫持,沿途衝撞街道行人,共造成8人死亡、25人受傷。

事件發生後,福建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分別作出批示;龍巖市、新羅區兩級全力以赴開展應急處置和傷員救治工作。

龍巖市官方12月25日晚通報稱,經公安機關初步偵查,犯罪嫌疑人邱某,男,1970年1月出生,龍巖市新羅區人,無業人員。因與當地居委會幹部有積怨,事發當日居委會幹部到嫌疑人家中,為其父親拍照辦理優撫證,產生矛盾,犯罪嫌疑人持刀殺人,而後劫持公交車撞人。

事件發生後,國家衛健委和福建省衛健委分別組織專家前往龍巖參與救治工作。龍巖市、新羅區政府為每一名傷員逐一組建工作小組,一對一開展救助服務,全力做好保障。針對部分傷員心理障礙問題,組織心理干預團隊介入治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