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玉縣關於三起扶貧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件的通報

墨玉县关于三起扶贫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現對近期查處的墨玉縣關於三起扶貧系統幹部涉及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一)芒來鄉原黨委委員、副鄉長、農村經濟發展辦主任付朝華挪用、截留扶貧資金及失職失責問題。2015年8月,其在擔任烏爾其鄉政府副鄉長、農村經濟發展辦副主任,主管扶貧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挪用9個棚圈和6頭牛補助資金共計13.2萬元用於建設大棚圈(託牛、羊所),但因管理不當,造成部分牛、羊死亡或賣出,大棚圈閒置;先後截留牲畜棚圈補助金6.6萬元,並將4.6萬元據為己有,在扶貧項目庭院經濟(雞舍)建設和購牛購羊項目中截留80.98萬元,13.05萬元個人使用。並有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4月,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由副科級降為辦事員)處分。

(二)雅瓦鄉原副科級幹部孫宇卓收受他人禮品禮金、截留扶貧項目資金問題。2015年,其在該鄉分管扶貧工作期間,收受他人價值3.5萬元玉石吊墜;在購牛、羊項目中收受好處費26萬元並據為己有(已收繳),造成惡劣影響。2018年4月,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由副科級降為辦事員)處分。

(三)喀爾賽鎮人民政府科員凱迪爾丁·薩迪爾收受、索要他人好處費及未正確履行脫貧攻堅工作職責問題。2015年6月至7月,其任喀爾賽鎮扶貧辦主任期間,借該鎮昆其村新建217座扶貧雞舍之機,收受好處費6.5萬元,並將3萬元據為己有;借帕海孜墩村黨支部書記米某承建該村100座雞舍之機,索要好處費1.5萬元;且未正確履行脫貧攻堅工作職責,導致鎮扶貧項目實施混亂,存在非貧困戶享受扶貧項目資金情況,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6月,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降級(降一級)處分。

編輯:徐沛東 監製:許紅濤 審核:陳宏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