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由寧波市江北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曾某某等7人詐騙、搶劫、敲詐勒索一案在江北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部分區人大代表和司法局工作人員參加庭審旁聽。
公訴機關指控
自2018年4月3日起,組成了以被告人曾某某、石某某為首,其他人員為成員,並以共同實施“詐賭”等犯罪為目的,且較為固定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人員通過陌陌社交軟件,以虛構的女性網友邀請被害人打麻將,並採用事先約定的暗語交流或者換牌等方式進行設賭詐騙,在被害人識破後又利用人多勢眾對被害人進行心理壓制、誘勸、威脅或者暴力毆打的手段,多次騙、搶、勒索他人財物,所得贓款按比例予以瓜分或者留作犯罪集團公用資金。
江北檢察院受理該案後,經承辦檢察官審查,發現該案主要被告人通過網絡詐賭,在被害人識破後又利用人多勢眾對被害人採用心理壓制、誘勸或暴力毆打的手段,多次騙、搶他人財物,有構成涉惡犯罪的嫌疑。同時,該組織參與成員相對穩定,組織架構嚴密,已初步具備惡勢力犯罪的基本特徵,應認定為犯罪集團,遂要求偵查機關圍繞該團伙的組織架構、人員組成等,再次對涉案人員進行審訊,調取相關證據。通過補證固證,經檢察官聯席會議討論,最終將曾某某等7人定性為惡勢力犯罪集團,並向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案件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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