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之舒兰」不懈地探索

「稻之舒兰」不懈地探索

舒兰市位于吉林省东北部,北与黑龙江省五常市、吉林省榆树接壤,南与吉林市、蛟河市毗邻,西与长春市九台区隔松花江相望。地处北纬43度至44度,是世界水稻黄金种植带,国家重点商品粮生产基地,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和产粮大县,无转机因品种,国家认定的绿色水稻生产基地,“中国生态稻米之乡”,全国单季水稻生产大县。是中国粳稻贡米之乡—吉林市的核心腹地,全市人口67万,水稻种植面积5.3万公顷,水稻常年产量在45万吨以上。

舒兰水稻种植条件极佳,可谓是占天时、地利、人和:天时是气候好,舒兰属北温带大陆季风气候,雨热同季,昼夜温差大,平均温差13℃,最高达20℃,无霜期为135-140天之间,此天气、气候正属适宜水稻生长。地利是好空气,位于北纬43度水稻生长黄金带,森林、水草覆盖率达65%,周边无重工业,气候环境符合国家A级绿色食品的大气标准;舒兰的土壤好有机质含量3.14%,土壤渗透性好,耕层土壤PH值6.0-7.02,土壤肥力养分含量高;还有好的水源,境内松花江和拉林河两大水系,全年降水为682mm,有充足洁净的水资源。人和是耕种好,主要以无公害的生产方式耕种生产,产地环境符合 NY/T391-2007(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水稻培育、机插水平达到52%,机械整地水平100%。

有这样的天时地利人和生产出来的水稻,加工出来的大米外观晶莹透亮,米粒饱满,色泽洁白鲜亮,质地松散,米粒整齐均匀、晶莹剔透,蒸煮时饭香四溢,饭粒结构精密、油亮,入口后滑爽、有粘性、不粘牙,且软硬适中,口味甜、香浓郁、口感细腻,也富含人体所需的多种氨基酸。

2008年,舒兰市被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确定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现绿色水稻种植规模达到了13万亩以上,有机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3万亩,2016年,计划完成新增15万亩国家级绿色水稻基地建设任务。

“舒兰大米”在2017年获得了国家驰名商标。“舒兰大米”已经被国人所认可,并且走出国门,远销日本、韩国。在珍惜我们舒兰大米品牌的同时,更不能忘记我们自己过去为打造“舒兰大米”品牌所付出的艰辛努力和不懈地探索。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粮食市场放开时,舒兰大米一度畅销大江南北,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舒兰大米在国内享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后来部分舒兰大米销售人,夸大舒兰大米的物质含量,称舒兰大米为天然“富硒米”;还有个别销售人在保证不了质量的小型大米加工厂收大米,然后经过抛光装袋,以免淘米进入到了部分大城市的超市进行销售,开始确实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后来这些小型大米加工厂看到了自己的米销售快,就开始以陈稻充新稻,以次充好,使免淘米质量没有了保证。销售人在免淘大米销售快的情况下,来了个萝卜快了不洗泥,不去把收大米的质量关,消费者发现舒兰免淘米味变了,就没有再买舒兰的免淘米了,很快舒兰免淘大米成为超市的滞销品,最终被淘汰出大城市的超市。舒兰大米销售人就这样,自己把舒兰免淘大米的牌子砸了。

普通大米也是存在以上的问题。当时,舒兰粮食主管部门没有认识到舒兰大米销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20多个销售公司都在经销大米,这些经销商都追求利润不考虑长远利益,开始用好质量的大米打开市场,一旦市场运行好了,就开始以次充好,然而市场经济是无情的,不按市场经济办事,就必然受到了市场经济的惩罚,已经打开的舒兰大米市场很快就自消自灭。舒兰大米刚刚进入国内市场就这样的销声匿迹了,既得利益的短期行为砸舒兰大米的品牌,留下给舒兰人只是苦涩的记忆。

舒兰稻农在完成国家的收储任务后,还存储的一定数量的水稻,虽然舒兰的地理位置、气候、土质、水系决定了舒兰大米好于舒兰北的五常大米,因为,五常大米在全国各大城市打开了销路,使其在全国享有一定的名誉,每年五常大米销售告急时,五常大米销售人知道舒兰的大米好于他们本地的大米,他们就到舒兰来收购水稻加工大米,这样舒兰稻农的水稻被五常的大米加工厂所收购。舒兰的好大米却被贴上五常大米的标签在全国各地销售,五常大米的销售人也不得不承认“五常大米”创出的品牌也有舒兰大米的“功劳”。

舒兰大米曾经在全国大米市场昙花一现,怎样重新进入全国大米市场?舒兰市委、政府的领导面前,舒兰粮食的主管部门在通过调研后清楚地认识到,舒兰大米要重新进入国家大米市场,必须吸取经商不讲诚信的教训,规范舒兰大米销售标准和渠道,创立舒兰大米品牌,统一使用“舒兰大米”地名商标。舒兰的多家大米加工厂都是国内一流的设备,通过这些设备加工出来的大米质量是有保证的。如何长期保持舒兰大米的质量,规范销售渠道,用诚信保舒兰大米重新进入国内大米市场。

2007年8月,舒兰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稻米加工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其职能有“负责产品质量监督、负责申办注册“舒兰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品牌“舒兰贡米”等相关工作;负责“舒兰大米”商标及其相关联系列产品品牌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筹备成立舒兰大米协会,监督指导其日常工作。”稻米加工经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舒兰市粮食局。为了彻底改变各自为政的舒兰大米销售局面,规范共同使用“舒兰大米”地名商标,一改以往各自为政的销售大米的混乱局面,尽快地成立了“舒兰市大米协会”,并由局长担任其会长。大米协会的职能是:负责舒兰优质大米开发和技术指导、大米加工、包装、销售各环节的质量控制,申报大米商标、品牌认证、广告宣传及保护生产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咨询服务。

「稻之舒兰」不懈地探索

编辑/张 蕾 供稿/政协舒兰市委员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