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傳真】屢查屢犯!七年四次酒駕被查,滕州這哥們心真大!

歡迎大家閱讀“滕州交警”頭條號。如果您喜歡本頭條號發佈的文章,還可點擊左上角關注我的頭條號,每天都有精彩文章推薦!

俗話說得好:吃一塹長一智。

可是偏偏有人不長記性,就愛冒險。

就在咱滕州,

有這樣一位自以為是的駕駛員,

第四次酒駕被交警查獲......

【一線傳真】屢查屢犯!七年四次酒駕被查,滕州這哥們心真大!

4月8日,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值勤三中隊民警正在轄區設卡開展查緝酒駕行動,查處一名四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駕駛員,並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罰。

【一線傳真】屢查屢犯!七年四次酒駕被查,滕州這哥們心真大!

當日15時許,交警大隊三中隊民警在荊河路與墨子大道交叉口處設卡檢查,行動剛開始,一輛紫色私家車駛來,見前方有民警查酒駕,就想掉頭逃跑,結果還是被民警逮個正著,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測試,結果顯示該男子體內酒精含量為59mg/100ml,達到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程度,民警便當場開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並將駕駛人張某口頭傳喚到中隊接受進一步處理。

【一線傳真】屢查屢犯!七年四次酒駕被查,滕州這哥們心真大!

後經查詢取證得知,駕駛人張某曾於2012年因飲酒駕駛、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駛證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被濟南交警查處;2015年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值勤四中隊查處;2017年3月13日,張某飲酒後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二輪摩托車在荊河路與善國路路口處,被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值勤一中隊民警依法查獲,但張某一直未接受處罰。

【一線傳真】屢查屢犯!七年四次酒駕被查,滕州這哥們心真大!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隨後,執勤民警將張某移交至交警大隊交管科作進一步處理。

最終,辦案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法對張某處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處罰,其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車輛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處500元罰款;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200元罰款;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1000元罰款。4月8日的酒駕違法行為將另處處理。


【一線傳真】屢查屢犯!七年四次酒駕被查,滕州這哥們心真大!

嚴查酒駕,絕不含糊!


撰稿:馮清芳

審核:張國超

製作出品:滕州交警新媒體運營中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