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遭遇“黑手” 先後被騙30餘萬

蘇先生經營著一家勞務派遣公司,正值用人旺季,受到委託急需招聘700名工人。從事個體勞務中介工作的李某找到蘇先生,聲稱自己有門路,能在山東等地招收大批暑期工,於是,蘇先生委託李某前去招工。

李某以路費、押金、打點學校負責人等理由,向蘇先生數次索要招工費用。不久,李某又聯繫蘇先生,謊稱招人時被騙了,要請律師打官司,並以繳納開庭押金、支付法院強制執行金為由,繼續向蘇先生索款。李某得到錢後,拿去償還高利貸、對外支付拖欠工資,剩餘錢款全部自用揮霍。

蘇先生因為擔心招聘進度,主動聯繫李某請的“律師”,發現律師言辭閃爍,感覺事有蹊蹺,便通過律師事務所瞭解詳情,發現“律師”竟是李某找人冒充的。蘇先生聯繫不上李某,立即報警,公安機關迅速將其抓獲歸案。

經審查,津南區檢察院認為,李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詐騙數額達315100元,依法對李某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五年,處罰金30000元,並責令李某退賠蘇先生全部錢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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