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的小區都是2小時內停車免費
超過2小時2元
為什麼我們小區20分鐘內免費
超過20分鐘5元
是不是物業私自提高收費標準?”
近日,潯陽區東方花園小區業主張女士投訴,質疑小區臨時停車收費標準。
物價局:停車收費標準作廢,執行市場定價在臨時停車方面
記者查詢《九江市住宅小區車輛停放服務最高指導價收費標準》中規定,對進入小區臨時停車的小、中型車,2小時以內免費;2-4小時收費2元;4小時以上12小時以內收費4元;全天6元。
那麼
東方花園小區臨時停車費為什麼高於指導價
這樣的規定是不是違規行為?
為此
記者採訪了潯陽區物價局相關負責人
“
據介紹,自2018年4月1日起,九江住宅小區停車收費標準已經全面放開,也就是收費標準實行市場定價,每個小區根據實際情況和業主意願執行收費,不需要到物價局備案。這也標誌著,此前規定的收費標準已經作廢。
”
“這裡說的市場定價,並不是沒有約束,收費標準要物業和業主協議或協商達成。主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在業主買房時簽了合同,收費標準就嚴格按合同來;另一類針對沒有簽訂合同的老小區,收費標準由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共同商議,執行標準要經業主委員會同意。”該負責人解釋說。
物業:提高收費是業主要求,為阻止外來車輛停車
針對業主反映的問題
記者也聯繫到了
東方花園的物業公司張經理
他表示,東方花園小區情況比較特殊,由於停車緊張,外來車輛又總是停進來,業主要求臨時停車漲價,所以早在6年前就經物價局批准,提高了小區臨時停車收費標準,以防止外來車輛太多影響本小區業主停車。隨著目前定價的放開,小區還是執行以前的標準。張經理稱,小區目前還沒有建立起業主委員會,但是臨時停車收費標準徵詢了大部分業主的意見。
對停車收費有爭議的小區,
市住建局物業管理科提醒,
物業公司在制定收費標準時要經過業委會同意,沒有業委會的小區,當地物業管理部門督促儘快成立業委會,最大程度維護業主權益。
住宅小區臨時停車前2小時免費
已是“過去時”,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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