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警方依法逮捕5名妨害公务犯罪嫌疑人

因错车引起口角,还叫来朋友充当“打手”; 两车擦碰起争执,亲属居然强闯派出所。出勤民警在出警过程中,涉事方作出息事姿态,“打手”“亲属”却不依不饶、不听劝阻,还对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动粗耍刁,推搡辱骂,甚至冲击派出所。3月22日、28日,云梦县公安局依法对两起案件中涉嫌妨害公务的5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

2月11日,城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城关镇某小区门口有人打架。民警迅速出警处置,经了解双方因为错车引起纠纷。在民警进行现场调解时,其中一方的好友李某、魏某、周某三人驾车前来助威,其中李某手持啤酒瓶一下车便冲向对方,后被民警制止并夺走酒瓶。在制止双方冲突过程中,李某等人依旧不依不饶,并将矛头指向民警,对民警、辅警实施殴打,致使一名辅警头部及右耳受伤。

2月6日,吴铺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一街道上两车因擦碰发生打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到是舒某因避让行人导致后方王某追尾,而后王某与舒某及同行的池某发生争执,在推搡中导致舒某摔倒受伤。

随后民警将双方传唤至派出所询问,然而舒某亲属却聚集了20余人来到派出所大院,在民警对王某进行询问时,池某、李某等人居然强行闯入民警办公室,对王某进行殴打;在民警进行阻止的时候还不停地推搡民警,导致民警右手受伤。随后派出所将带头闹事的三人迅速控制。

两起案件发生后,云梦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根据公安部今年2月1日颁布实施的《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精神,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进行调查,并对受伤民警、辅警进行看望、慰问。

近日,云梦县公安局对两起妨害公务案件证据进行固定,经报云梦县检察院批准,依法对两起案件中的5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有效维护了公安机关执法权威,有力保障了基层民警的执法权益。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不受妨害、阻碍。广大群众务必积极配合正在执行公务的民警,并按照民警执法优先、群众存疑置后原则维护自己权益,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悔恨。(孝感日报社记者 祝伟 通讯员 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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