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州法院拔除霸塘10余年“钉子户”



承包期满却拒不归还,甚至无视法院生效判决书与执行通知书,继续霸占堰塘违法经营。4月4日,这一“硬杠”司法权威的“钉子户”被襄阳市襄州区法院依法强制腾退!

早上6点,襄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已经集结完毕,向襄州区石桥镇小河村进发,强制执行小河村四组与史某某堰塘腾退案。

上午8时,襄州法院强制执行队伍到达执行现场。各部门人员到位,专业捕鱼队和相关设备准备就绪。按照执行方案分工并清退无关人员之后,执行行动总指挥、襄州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元群一声令下,强制执行正式开始。

专业捕鱼队登上船只,开始对第一口堰塘中的水产品进行捕捞;近处,各部门工作人员严阵以待。执行干警重点对捕捞上来的鱼进行清点、分类与称重。核对后,现场制作执行笔录。水产局工作人员协助区分鱼的种类,物价局工作人员作出鱼价结论。

中午,执行干警和工作人员在现场简单吃过盒饭后,马上又投入到紧张的执行工作中。为确保无漏网之鱼,对堰塘进行了多遍捕捞。

做完善后工作,已经是晚上7时,襄州法院执行干警在夜色中踏上回法院的路。在连续作战13小时之后,此次强制执行行动圆满收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