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中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动员大会

司法改革 | 上海一中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动员大会

4月8日,上海一中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海一中院黄祥青院长,汤黎明、刘力副院长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汤黎明副院长主持。

会上公布了上海一中院贯彻落实上海市高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实施细则。

司法改革 | 上海一中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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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祥青院长从四个方面作了动员讲话:

关于改革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是遵循审判规律和司法实践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统一类案裁判标准,强化法院整体协调性,优化法院审判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审判质效,真正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目标。

第二,关于改革的具体思路。要强化合议庭建设,按照“以德率众、以能服众、以情化众”的标准选好、配强合议庭审判长,严格落实审判长负责制,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任到审判长岗位上来,使法院始终充满朝气和干劲;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注重思想沟通,及时化解内部矛盾,在推进改革中避免产生负面影响,力保队伍的相对稳定。

司法改革 | 上海一中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动员大会

第三,关于改革中的岗位流转。组织层面上,要综合考量人员的审判经历、工作经验、专业特长、知识结构和个人意愿等因素,尽量做到人尽其才、人岗相适,使每位同志在岗位上都能发挥潜能、体现价值;个人层面上,全院干警要正确对待机构合并、撤销及岗位流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以良好的心态、饱满的精神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

最后,黄院长强调,在司法改革的关键时刻,全院干警要确保工作衔接、配合,培养法院大家庭成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共同分担改革的责任、享受改革的红利,真正做一名有尊严、有活力的一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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