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丈夫离婚,他在去民政局登记的路上遭遇车祸死亡,那么他的遗产分割如何计算?

祖国猛男


离婚登记前富豪丈夫突然死亡,妻子又发现怀有身孕,因遗产问题和公婆发生纠纷,这是编的故事还是真实案件?不管是什么吧,这里确实涉及到比较复杂的继承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点,给大家普及一下:

1、签了离婚协议但没办理离婚登记,婚姻关系不算解除。

协商一致办理登记离婚的要先有离婚协议,但是双方都签了离婚协议,这个离婚协议也不生效,必须等办了离婚登记才生效。所以,在去民政局登记离婚的路上一方突然去世,导致的结果就是没法办理登记了。原婚姻关系中的配偶成了丧偶状态。既然是丧偶状态,那么实际上原配偶仍是死者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之一,和死者的父母、子女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2、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要按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

死者如果有有效遗嘱,遗产自然是按遗嘱处理,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原则上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分配他的遗产。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只要没离婚遗产继承权肯定是有的,当然,实际分配份额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适当调整。当然,分割遗产前先得分出来配偶的个人财产份额,那部分不是遗产。


3、胎儿有权保留必要继承份额。

你怀孕是在婚姻期间怀的,一般认为应该属于婚生子女。公婆不认可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如果没足够证据,他们无法推翻这个结论,你无需特别举证。

就继承的问题,应该给胎儿也保留相应遗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仍归原继承人重新作分割。

至于你提到不想要孩子监护权,那简直有点丧心病狂了,孩子的父亲去世了,这监护义务就应该由你承担,否则就可能构成遗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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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战律师,CCTV“热线12”栏目直播嘉宾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协合同法专委会委员,主要从事民商案件诉讼业务。


律师杨文战


大实话:这主要就是看丈夫生前有没有立遗嘱了,没有遗嘱的话,就只能是按照法定继承了。

遗产继承,几乎可以说是我们在一生中必然会遇到的事情,一般来说,我们的遗产由我们的亲人继承也是被认为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不过,要是,涉及到离婚后的财产划分,就可能会出现其他矛盾了。

最近,就在网上看到这么一个案例分析,案例背景是:李女士和丈夫结婚三年,去年,李女士和丈夫约定离婚,李女士坐车去了民政局,丈夫则是开车,但是,没想到的是,丈夫的去民政局的路上出车祸死了,自然丈夫也没有立什么遗嘱,两人就没有领离婚证。

而李女士此时也已经怀有三个月的身孕,而丈夫名下的总资产差不多在1500万元。而其父母称李女士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儿子的,并要求李女士打掉孩子,但是,李女士可以保证肚子里的孩子是丈夫的。所以,李女士就很疑惑这事该怎么办。

对于这种事,几乎可以很明确地说,李女士是可以分割丈夫的遗产的。

首先,就遗产这件事本身来说,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则应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而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就是父母、子女和配偶。所以,这种情况下,李女士以及其肚子里的孩子是可以继承其丈夫的遗产的。当然啦,前提是李女士肚子里的孩子是其丈夫的。

而就遗产的划分来说,现在其丈夫名下是1500万的资产,那么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就是其父母分走一半,然后李女士和腹中的孩子分走一半。当然,这里有个细节需要注意一下,这个未出生的孩子的财产是需要保留一份的,等孩子出生以后,则可以继承。但是,如果说,孩子最后胎死腹中,或者说流产了。那么,这份遗产则会进行重新分配。

然后,有人可能会觉得,既然李女士和丈夫两个人已经签了离婚协议,那么李女士就不应该再能继承其丈夫的遗产了,其实不然。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其实只是代表了两个人的离婚意向,但是,这是不具备法律意义的。两个人说要离婚,签个协议主要是对财产划分的认可,表示双方认可这个遗产划分。但是,这并不具备法律效益,顶多算是口头约定。要想真正地离婚,还是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的。并且,离过婚人应该都知道,办离婚证其实要比办结婚证更难。

最后,也是希望我们所有人在面对此类事件时能够更加理性地对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也都有自己应该享有的权利。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如果正常离婚,那么你的财产是要分割的。但是你们虽然签订了协议,还没有办理手续,这在法律上是不算离婚的。而且这种突发状况,你的丈夫应该是没有立下遗嘱,所以你是享有继承权的。

本来如果正常离婚,那么夫妻的财产应该正常分割,你一半你老公一半。但是现在你老公出了意外,死亡了。那这样的情况,离婚的事实没有形成。只能按照未离婚来算。未离婚那就是按照继承来算了,那这样怎么分呢?


这1500万的资产中,首先要把妻子的个人财产清算出来,这部分不算在遗产之内。剩下的就可以按照人头来算了。这包括丈夫的父母、妻子、有孩子的话孩子需要分一部分。这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所以父母和妻子都可以分到。

但现在就涉及到一个问题,这个妻子说自己的怀孕了,孩子是自己丈夫的,所以孩子的钱需要她继承。但同时,她又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说白了,就是她只想要钱,不想要孩子,也不想养孩子。那这怎么可能呢?


首先你说孩子是你丈夫的就是吗?谁知道真假,所以孩子这一部分需要保留下来,等孩子出生之后,通过DNA比对确定无误之后,那孩子的这部分遗产就可以划分出来了。谁抚养,这部分钱归谁。又不想养孩子,还要分钱,这怎么可能?

当然我需要提一点,希望能对你们离婚的原因进行调查,如果是一方过错,那法院需要酌情考虑另一方的利益了。要不然平白无故的离婚做什么?恐怕也是有原因的吧。但不得不说,这个妻子也有点不负责吧,自己想要孩子的遗产,又不愿意抚养孩子,这算什么?


老王侦查记


我只能说,这个丈夫确实是够倒霉了的。

或许俩人根本就不该离婚吧。

言归正传,虽然俩人签署过了离婚协议,

但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二人并没有办理离婚证。

也只是签署过离婚协议,代表夫妻二人有离婚意向而已。

根据法律规定,你的丈夫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

你和腹中的孩子,以及丈夫的父母都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进行遗产的分割。

所以,可以你和孩子,以及丈夫的父母平分遗产。

但假若这过程中,你的孩子流产或者未能健康出生的话,

是没有继承权的。

这份遗产可能就要重新分配。

法律之外,就是人情了,

如果两位老人还有别的子女,尚有人照顾晚年生活的话,

建议可以少分配一些,

毕竟,儿媳妇肚子里是他们的后代,

儿子不在了,留下一个后代,也算是对他们最大的安慰了吧。

当然,具体的处理方法还要看当事人的决定。


作为妻子,你完全可以站起来,

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争取到更多的遗产,以保证你和孩子未来的生活。


佛系妈妈育儿


根据上面所述,您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那么,针对于您这种情况,首先说一下遗产继承的方式。一般情况下,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遗嘱继承。另一种是法定继承。

笔者认为,您爱人这种情况属于突发事件,因此立遗嘱的可能性比较小。如果没有遗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相关遗产的一种继承形式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

因此,您未与男方办理离婚手续,对于遗产,你是有权利继承遗产的。至于胎儿的份额,双方可以协商。孩子抚养权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双方可以协商。但是,如果不抚养孩子,交给男方父母抚养,抚养费是需要支付的。

具体的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京益企业法律顾问


干嘛这样恨自己的丈夫既然提到了离婚,两个人就好聚好散算了。提出的这样问题简直是恶毒之极。在和丈夫离婚,我说他去和你离婚的路上一定是心不在焉的样子,一定是痛苦的眼里什么都没有了一片茫然。这才使得他在路上看不见什么,精神恍惚的状态才会出了车祸。


如果说你们有离婚的打算,但是这也没有离成啊,因为在途中,丈夫就车祸去世了。我只能说你会继承他的所有财产的,除了给他父母继承的之外,剩下的应该都是你的。因为在法律的意义上讲,你们也不曾离婚,你还是他的朋友,配偶就享受他的财产,但是你也要分给他父母们一份。不然的话,他的父母起诉你你也得给人家的父母分一部分养老的钱。
我只能说,造成这种后果只能是你们两个人都在闹的下场。人闹必有祸呀!这是说的真的没错,如果不是离婚这件事情,让你的丈夫状态低沉,精神恍惚,魂不守舍的话,也不会出现这样人死的状况。既然人已经离开了这个人世间,所以说你就等着把他的财产接过来吧,你是他的妻子,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


伊春美食美客


估计你丈夫上辈子欠你的吧,因为根据案情来看你确实有权继承他的遗产。

我先描述一下基本案情:你和丈夫正准备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丈夫却在去民政局的路上发生车祸不幸身亡。据查,你的丈夫名下有两套房产、一辆劳斯莱斯和800万存款,并且他没有事先订立遗嘱。而且,你已经怀有身孕。

现在,你和公婆在继承丈夫的遗产问题上发生纠纷,他们认为你没有继承权,并且你怀的孩子也不是他们儿子的。于是,这起案件便涉及到两个问题,即你是否享有继承权、你腹中胎儿是否享有继承权。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你的丈夫没有订立遗嘱,因此他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则处理,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子女和配偶共同继承。

首先,你是享有继承权的。虽然你和丈夫正准备去民政局离婚,但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他就驾鹤西去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开始于办理结婚登记,而终止于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你和丈夫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你们仍是合法夫妻。既然如此,你当然有权继承他的个人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其次,你的孩子是享有继承权的。虽然他还尚未出生,但他具备成为民法上的权利主体的可能性,因此他的继承权也应当得到相应保护。虽然你的公婆质疑他不是你丈夫的亲生孩子,但他是在你和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怀上的,应该推定是你们夫妻的亲生孩子。如果你的公婆坚持认为他不是你丈夫亲生的,应当提出相应证据,否则便得不到法律支持。

最后,你不能放弃孩子继承权。因为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既然孩子的父亲已经撒手人寰,那么就只能由你亲自抚养他。

综上所述,你丈夫遗产应当由你、孩子和公婆共同继承,各自分得四分之一。当然,你孩子的那部分就由你代为保管了。这就相当于你不光结束了婚姻关系,还分到了一大笔财产,显然是他上辈子欠你的。


冰焰


依我之见:你仍有权以‘’妻子‘’的身份分割你与丈夫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一半,并以亡夫合法‘’妻子‘’的身份的资格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遗腹子(胎儿)和亡夫的父母和你有权均分另一半亡夫的份额遗产。

一,妻子有权以妻子的身份获得与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的‘’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因为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虽然夫在前往民政局的途中遭遇车祸而亡,但,他们夫妻二人并未经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离婚登记,因此,他们仍然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女方依法仍属于死者的遗霜,以‘’妻子‘’的身份处理其夫的后事以及遗产。

二,案例中虽叙述与丈夫各自前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离婚手续的路途中,其夫遭遇车祸而亡,那么,妻子是否如同‘’夫之父母‘’声称:妻子己无资格继承丈夫的遗产了呢?根据我国现行《继承法》之规定:只有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才会剥夺继承人。本案例中无任何证据证实其夫前往民政局的路途中遭遇车祸之死是其妻的蓄意谋杀的结果,因此,依法其‘’妻‘’是具有继承其妻继承遗产的权力。

三,那么,如何分配夫妻共同所有财产,以及‘’夫‘’死亡所留下的遗产分额呢?

A,首先,夫虽然死亡,但法律上讲二人仍属法定夫妻关系,其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妻子‘’具有家庭财产的一半,而另一半才属亡‘’夫‘’的遗产;

B,如上所析因‘’夫‘’在法定解除婚姻关系前车祸意外死亡,而女方仍然具有‘’妻子‘’的身份,因此依法有权与遗腹子和‘’夫‘’的父母以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参与其‘’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另一半分额作为遗产的分配。根据我国现行《继承法》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均分,即本案例应将亡夫的遗产分作三等份,妻占其一份。其中,胎儿(遗腹子)要保留遗产份额至出生,如果系死胎其保留的份额依法取消。

四,提问者叙述‘’所怀孕的胎儿确系与夫所怀‘’而其亡夫之父母不承可,怎么办?依我之见:女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确认其遗腹子系与其亡夫所怀孕之诉,并主动向法院申请所怀孩子的DNA鉴定,并由法院依法判决。


唐先明75443043


对于男人结局很悲催,对于女人结局很完美。

这里面是三个案子:

第一个案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女人没有离婚,在法律上仍然是配偶,在侵权的损害赔偿案件中,女人是该案的赔偿权利人,当然有权利获得赔偿,当然了前提是,大卡车有责任,需要看看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

第二个案子:离婚纠纷,由于一方死亡,其配偶自然离婚,不用去民政局了,也不用去法院了。

第三个案子:继承纠纷,假如男人没有遗嘱,由于男人死亡的那一刻,女人仍然是其配偶,自然有继承男人财产的权利,这里要注意,男人和女人的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拿出一半,剩下的一般才是遗产。

财富需要提前布局,要把财产传承到你爱的也爱你的人。

尹宗尧律师,山东卓润律师事务所
青岛市律师协会婚姻继承、财富传承委员会委员


婚姻财富律师尹宗尧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双方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办理完成离婚登记后,双方婚姻关系终止。

男方与女方约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男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途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双方不能再办理离婚登记,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

题中所述问题可以分两方面回答。

一、女方作为死者妻子,有权继承分配死者遗产。

1、男方生前未留遗嘱,他的遗产应法定继承。

2、死者生前所有财产份额将作为他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死者本人所有财产份额,包括属于死者个人所有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死者份额。如果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没有约定,按照继承法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一半属于死者妻子,另一半属于死者本人。

3、死者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死者妻子已经怀孕,分配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继承份额。

如果胎儿出生为活体时,可以继承父亲遗产;胎儿出生为死体或者流产,胎儿保留份额由其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重新分配。

如果死者父母怀疑胎儿不是死者亲生的,可以申请法院保留死者血液样本,等胎儿出生时进行亲子关系dna鉴定。如果dna鉴定婴儿与死者有亲子关系,婴儿依法具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资格。

二、女方作为死者妻子,有权获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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