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约定还款顺序,是先还利息还是先还本金?最高法有了明确

民间借贷案件中,当事人之间往往就还款顺序未作约定,到底是优先归还本金还是利息发生争议。秦律师代理的多起百万、千元标的争议中,也经常发生此类争议。这直接影响本金利息的计算问题,借款金额大的情况下,先冲抵本金还是利息的差额就很大。其实这个问题,最高法院在对《合同法》进行解释时就有了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该条文确立了在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还款顺序的,也是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司法裁判规则。

当然 ,如果双方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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