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获评河南省“红旗渠精神杯”先进单位

4月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栾川县“红旗渠精神杯”先进单位称号。该荣誉主要用于表彰全省在治水兴水方面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

2016年以来,栾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累计投入水利资金17.93亿元,实施饮水安全项目150余个,受益人口达11万人,解决贫困人口吃水困难4.5万人,全县首次实现了由合峪镇向重渡沟管委会的跨乡镇调水,为栾川脱贫验收奠定了坚实基础;实施河道治理项目82个,治理河道42.7公里;伊河水系建设工程实现大头落地,以伊河为轴心的水系景观带,大大提升了县城品质和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受到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亚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得到了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水灾害治理成效显著,完成水土流失治理38.46平方公里,山洪沟治理10公里,全国山洪灾害试验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实现了全县平安度汛;水利执法全面强化,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全年查处水利违法案件26起;水利改革持续深化,河长制工作实现了有名向有实转变,走在了全市全列。

副县长宋晓庆、水利局焦银武、程传哲同时获省政府嘉奖。(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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