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月中旬湖州召开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拟于2019年5月中旬在湖州召开听证会,对制定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车辆通行费标准进行听证,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车辆通行费标准制定。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和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数20名,包括:消费者参加人8名(湖州市区 4名(含低收入消费者1名)、长兴县 1名、安吉县3 名,),其它利益相关方参加人 4名,经营者参加人1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 1 名,有关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人员3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 名。

(二)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报名日期截止后,如报名者不足,不足名额委托市(县、区)消保委推荐产生。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报名日期截止后,如报名者不足,不足名额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产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由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湖州市交通运输局聘请产生。

三、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确定旁听人员3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报名日期截止后,如报名者不足,不足名额委托市(县、区)消保委推荐产生。

四、新闻媒体记者

本次听证会设记者席。相关新闻媒体记者由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邀请参加,也可持有效记者证于4月19日前到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名。

五、消费者听证参加人、旁听人员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发表意见,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4月 19 日止(休息日除外);报名地址:湖州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601办公室,电话:0572-2398791,传真:0572-2398779;长兴县发改局,地址:长兴县行政中心C座13楼,电话:6041456 ;安吉县发改局,地址:安吉县灵芝西路1号,电话:5123536。报名登记表可到报名处直接领取或在湖州市发改委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fgw.huzhou.gov.cn/)。今后有关听证事项,详见湖州市政府及发改委网站。咨询电话:2398791。

特此公告。

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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