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5時,一個來自深圳的電話打進了老城派出所......

清晨5时,一个来自深圳的电话打进了老城派出所......

“喂,是老城派出所嗎?我的一個挎包丟在了老城高速路口的某飯店了,裡面的物品對我來說好重要,你們能不能幫我去找下。”4月7日清晨5時許,一個來自深圳的電話打進了老城派出所。

清晨5时,一个来自深圳的电话打进了老城派出所......

經瞭解,清明期間,易女士和朋友從家裡開私家車返回深圳,4月7日凌晨1時許途經老城鎮,在高速出口的泰和飯店吃飯,吃完飯後開車匆匆離開,到達深圳後才發現自己的挎包遺忘在飯店了。

民警通過對易女士的詢問了解到丟失的挎包顏色、裡面物品種類,並對丟失的時間、地點作了進一步確認。當民警來到飯店時,飯店老闆聲稱並未撿到有挎包,而這期間飯店又接待了兩撥客人,飯店也沒有監控,一時也無法確定挎包在哪裡。莫非不是丟在這裡,可易女士口口聲聲說一定在這裡;或者店老闆撿了藏起來,以店老闆的為人按理也不會;還是另外兩撥客人撿走了,可聯繫上這兩撥客人後也並未撿挎包。

清晨5时,一个来自深圳的电话打进了老城派出所......

忙活了近一個小時,也不見挎包,民警又在易女士可能到過的地方尋找起來,當來到衛生間時,看到一個挎包靜靜的放在洗手檯上,這不就是易女士的包嗎?經清點,與易女士所說的物品相符。民警電話通知易女士挎包已經找到,易女士在電話裡激動萬分,說道:“沒想到我一個電話,你們派出所民警就大清晨的去尋找,原本覺得都沒希望了,真是多謝你們了!”

清晨5时,一个来自深圳的电话打进了老城派出所......

4月7日下午,當事人委託其朋友到老城派出所進行了認領,並對民警的熱心幫助表示了感謝。

想群眾之所想

急群眾之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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