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法院:案件调解了 当事人笑了

四月,草长莺飞,花红柳绿。这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季节。

当晁某和崔某从办案法官田建龙和书记员乔茜手里接到案件调解书时,多日郁闷的脸上终于有了笑容。因为,对他们来讲,一桩闹心半年的事情总算落地了。

2018年10月4日,秋日的阳光像泔河的流水,静静地流泻下来,铺满了脚下的城市。晁某和崔某夫妇俩乘着电动自行车行驶在礼泉县工业园区的大道上,一边行驶一边欣赏着两旁美丽的秋景,享受着美景带来的快乐。当行驶到科技路时,适逢黄某驾驶的小轿车在此绿化带缺口调头,两车躲避不及,发生相撞,致晁某和崔某受伤,被送往礼泉县人民医院治疗,经礼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认定,黄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在医院治疗时,晁某和崔某共支出医疗费9000多元。黄某在垫付部分医疗费后,以自己有第三者商业险为由,拒绝为晁某和崔某支付剩余医疗费和其他费用。经多方调解,双方未达成协议。无奈之下,晁某和崔某一纸诉状将黄某和某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3月7日,礼泉法院民一庭法官田建龙接到了晁某和崔某的诉状,立即将黄某传唤至法庭,询问了案件发生的经过和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情况,结合案例,分析了黄某在此案件中的不利后果,要求黄某私下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可能的达成调解协议,其结果对双方都有好处。黄某听了田建龙对案件的分析,主动要求调解,并当着田建龙的面说,只有法院的调解他才放心。黄某态度的转变,使一桩看似一潭死水的案件终于有了实质性的突破。为了促使案件调解成功,几天后,办案法官田建龙又通过晁某和崔某所在的村干部对二人进行调解,解释事故的发生并不是黄某的故意而为,让他们退一步对己对他人都有好处,黄某当着晁某和崔某的面也为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此时,一向不让步的晁某和崔某听了村干部的劝导后,同意调解结案。4月2日,在礼泉法院审判庭里,晁某和崔某、黄某以及某保险公司在法官的主持下,晁某和崔某放弃了部分诉讼请求后,某保险公司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分别赔偿22000元和21000元,三方终于握手言和,达成赔偿协议。(通讯员 崔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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