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法院成功執結一起土地承包糾紛案件

泌阳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2019年4月8日上午,泌陽縣法院執行局在馬谷田鎮領導、國土資源所、派出所、村委成員和村民的共同見證下,將光禿坡土地成功交付甲村組。至此,這片涉及46戶村民利益的169.4畝土地,在歷時7年後終於回到了甲村組群眾手中,申請執行人馬谷田鎮某某村委甲村組與被執行人乙村組土地承包糾紛一案順利執結。

泌阳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泌阳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該土地承包糾紛一案,於2012年5月17日立案執行。由於案情複雜,我院執行幹警先後四次前去現場勘驗均受到被執行人乙村組村民不同程度的圍攻和指責,致使執行工作無法開展。另外,此案在轉入執行程序前,爭議山坡空閒地帶已經全部種植上了花生等秋季作物,申請執行人甲村組要求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拔除花生交出土地。考慮到經濟效益及執行合理性,我院執行局未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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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申請執行人鄧某某前往河南省高院信訪,被執行人乙村組也於2012年7月26日、8月2日前往縣信訪辦反映情況...

2014年2月8日,河南省高院組織聽證,信訪人鄧某某、李某某以及乙村組陳某某均到場參加。2014年3月12日,省高院下發了(2013)豫法立二民申字第01803號民事裁定書,指令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本案。2014年11月13日,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14)駐民再終字第6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乙村組於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將光禿坡林坡169.4畝(除去屬乙村組所有的11.4畝無爭議耕地外)交付給甲村組。

泌阳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甲村組於2014年12月22日申請執行,2014年12月24日立案執行。並於2015年5月29日在村委和雙方村組代表人見證的情況下,現場將判決所涉169.4畝林坡地現場確認交付給申請人。

2015年冬,乙村組部分村民將所交付坡地開耕,引起爭議。2016年3月,在馬谷田鎮政府領導、馬谷田派出所和村委領導在場的情況下測量確認出林坡地範圍內的乙村組所有的四塊共11.4畝耕地,並將邊界範圍內的其它林坡指認交付給甲村組,但是後期乙村組在交付期間,本組村民在土地界限上有很大爭議,因而造成土地無法完全交付。

泌阳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土地承包纠纷案件

本著維護和諧原則,我院幹警多次前往馬谷田鎮政府、馬谷田鎮國土資源所,希望能夠幫助兩組居民和平解決問題,但兩村組矛盾積蓄已久、涉及人數眾多、利益廣,最終無法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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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方見證下籤署結案證明,該案成功執結)

2019年4月8日上午八點,由泌陽縣法院執行局長馬勇帶隊,幹警法警10餘人與馬谷田鎮鎮長、馬谷田鎮人大主席、馬谷田鎮國土資源所、馬谷田鎮派出所共同前往光禿坡,在村委成員、兩村組隊員的見證下,自上午10點至中午十二點半,共同對光禿坡土地進行確認。將涉及土地169.4畝(其中無爭議耕地11.4畝),成功移交甲村組。至此,申請執行人馬谷田鎮某某村委甲村組與被執行人乙村組土地承包糾紛一案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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