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流浪地球》电影设定的背景进行小说创作吗?需要得到授权吗?

马成功74551


举两个例子:

1、去年圣诞前夕,徐锦江在微博发了一张《九品芝麻官》的剧照,调侃自己是圣诞老人,网友大绵羊BOBO以他的造型为灵感,创造了一组红帽子白胡子老人的照片,后又应广大网友需要将这图片变成表情包。

表情包要上线,大绵羊BOBO和新浪微博除了和徐锦江本人沟通外,还需要得到《九品芝麻官》电影版权方永盛电影公司的授权。所以,他们在微博@永盛电影公司的向太寻求帮助。向太非常大度,免费给予了授权,表情包才上了线。

2、作家江南曾写了一本小说叫《此间的少年》,人物名称来自金庸小说《射雕英雄传》、《天龙八部》、《笑傲江湖》、《神雕侠侣》等,且人物间的相互关系、人物的性格特征及故事情节与这些小说存在相似性。这本小说在网络取得大量关注,后来便出版售卖。

金庸发现后,状告江南侵权,成功胜诉,获赔188万元。

如果你按照《流浪地球》的背景创造小说,不以营利为目的,纯粹自娱自乐,谁会管你呢?但是,一旦涉及营利,你当然需要得到授权。


孤独的迦楼罗


《流浪地球》的整体故事故事概念还是很简单的,就是人类带着地球脱离太阳系,并花费2500年的时候到达比邻星重新开始正常生活的故事。

由于时间跨度非常之长,背景也足够宏大,能够扩展的内容非常多,比如刘启和韩朵朵等人物的童年故事,以及流浪地球计划中涉及到的科学技术,文化习俗,宗教信仰等等,以及2500年间发生的权力斗争,科技发展等等都可以作为扩展的内容。

我自己也写一个流浪地球的同人小说,主要内容是人类重塑月球以及相关的爱恨纠葛,所以我是非常希望有人能够扩展流浪地球的内容的,因为这是很好的思维训练,也能让我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不过我现在看到的流浪地球同人小说基本上都是“晋江”上的,所以内容上。。。你懂得,基本上都成了耽美文。

按理说应该是需要得到授权的,不过如果只是写写玩玩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因为你又不会因为这个出名。但如果你想要出版的话,就需要获得版权方的授权了。

现在的版权在郭帆导演手里,不要找错了人。


电影毒角兽


劝你别,现在正摊上版权时代,要是版权方单独授权或者开放二次创作权利,并且是在你写着玩还要不把它用在任何盈利方面的情况下,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是以上条件有一点没有满足,你就是作大死了。

尤其是《流浪地球》现在还在院线上映着,并且正当大红,各种宣发铺天盖地的,外加刘慈欣原著这么硬的一个IP,你一个侵权撞到人家枪口上,被告了保守估计就要赔付百万以上。


如果你是特别喜欢这部科幻电影或者是大刘的原著想要表达自己的情感而进行的同人创作的话,只是自己留着爽一爽或者同好之间进行单纯的交流倒也无伤大雅,只要不商用不开放转载问题倒也不大。可你要是抱着“搭便车”的心态想要蹭一把东风,我劝您还是别动这个心思了,实在百害而无一利,而且很容易招黑。只要有真才实学,迟早都会崭露头角,没那必要嚼人家的残羹冷炙,丢面。

最后祝您春节快乐,心想事成。


Edda李挨打


不知道题主是否知道《流浪地球》就是根据同名小说改编的,原作者是刘慈欣,2000年左右在《科幻世界》上发表的。

如果只是想借用背景设定写同人文,不抱有盈利性质,那么是没有问题的。但一旦涉及盈利问题,就必须要获得授权,就像《三体X》一样。


再摸一会儿


可以,有刘慈欣的默许。

刘慈欣做客《晓说》时,高晓松问会不会写流浪地球续集,大刘说,不会,但别人可以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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