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和县打人老师被教育局罚去农村任教惹众怒,认为这是歧视农村孩子,您怎么看?

百姓茶馆话人生


太和县离我县5个小时的车程,380公里。几日前看到太和中学李芳老师体罚学生的报道,身为同行,我预感她会受到严厉的处分。

在当前舆论不利于教师的大势下,任何与教育有关的事情一旦传到网上,就会刺激网民的神经。当地教体局迫于压力一定会尽快、从重处分当事老师。更何况,从网传图片看,学生身上的伤痕又确实很难看。

果不其然,对于李芳老师的处分结果迅速出炉。本来,太和教体局的意思是要向广大网民和家长表明,对于违反师德规定的教师,哪怕是重点高中的毕业班名师,他们也一定不会循私,而是会秉公处理,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处分有两条:第一,将李芳的岗位级别从副高五级降至副高七级,这意味着她将每个月损失近700元的岗位工资,不当老师的人不知道,从七级升至五级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是经济上的制裁;第二,将李芳从太和中学(省示范高中)调到太和五中(农村高中),这是从个人发展空间上加以惩处。

但就是因为这第二条,又引起了争议。在太和五中后面加了一个括弧,上书4个大字“农村高中”。由此,引发了网民关于农村教育不受关注的气愤。因为,刻意强调把李芳从县城重点调至农村普高,在不少人的理解中,这意味着潜台词就是惩罚,相当于古代的流放!

本来话题是在个人身上,老师体罚学生是过错方,现在这么一变,变成了对教育公平性的质问,过错方成了太和县教体局,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啊!

我们这个年代的人大抵都知道,学生身上的这种伤只是皮外伤,痛却不伤筋动骨。以前,家长老师惩戒时,经常用竹丝抽打孩子,一竹丝下去,身上立马垒起一道“烈埂”(方言,肿起的伤痕),很痛,看起来也触目惊心,但是痛来得快去得快,伤皮不伤骨,吓唬的意味更浓。

因此,对李芳老师的处分其实偏重了。但犯错了就要接受处罚,李芳只能接受。只不过,她没有想到,这句话用在老师身上合适,用在学生身上就不合适了。

你觉得这份处分意见是否存在对农村教育的歧视呢?欢迎留言讨论。


剑客谈教育


要看这位老师的教学能力怎么样。

如果是教学能力很强的老师,则是对农村孩子的厚爱。如果教学能力比较弱,才可以称为对农村孩子的歧视。下面的评论中有来自太和中学已毕业学生,李老师的教学能力是非常出色的。

至于打人,看得出新闻报道具有很强的倾向性。个人认为不必要上纲上线。

我小时候老师打我,一般使用木棍,打断过两根。这并不影响老师是爱我的—— 因为我太顽劣了。最终和老师分别的时候,她抱着我哭泣,让我长大了以后去找她。去年在公安的朋友帮忙下,我终于找到了分别30年的老师。

我是她教过的最顽劣的学生,也是最后读书最好的学生。

如果老师对我不打不骂,我大约应该还在村里种地,或者早就进了监狱,或者坟头草已经高两米。

问题在于——现在的家庭结构与那时候不同了。那时候多数家庭都有一堆孩子,家长也关注不过来,基本上是散养、放养。老师体罚孩子,家长也不太在意。现在基本上6位大人守着一个孩子,所以注意力就集中在孩子身上了。体罚的做法一定是不妥当的,这点毋庸置疑。且目前国内的家庭结构也不能再接受这种教育方式。问题在于,教师也是普通人,在教学过程中遇到棘手的问题难免受到情绪的影响,做出非理性的处理。不宜于上纲上线。


来舒易—幸运生涯


作为一线老师,想就太和中学老师李芳殴打学生一事与太和县局作为处理决定谈一下看法。

一、太和中学肯定是太和县最好的学校,也是能向清华,北大等各等高等学府输送优秀人才的一所好学校。

而能支撑一起好学校,或者名校这个称谓的,无疑是学校里众多精英与严格的管理。譬如衡水中学。而李芳老师无疑是众多精英老师之一。其出色的教学能力与成果也是为历代学生所证明的。

一个学生若能遇到这样的好老师,必会在人生关健时刻少走弯路,成就学业。何其幸哉!

更何况,若学生能考上大学,不仗仅是老师的骄傲;也是学生十年寒窗,最终得以龙门高跃,遂成了宿愿;更是父母一生一世的骄傲与后半生幸福的保障。

不知道老师与家长对学生的期盼高度一致的情况下,谁也不会料到会有这样的结局。

二是李芳老师。

可就是这样的一位李芳老师,拿副高五级工资,还如此拼,足见其敬业爱岗之心切;望生成龙之切;鞠躬尽瘁之心切!

但一旦出现失误,这一切一切都会化作滔滔悔恨泪。更为大多这样的严师树立了反面的教育榜样。

可以说,一个教师倒下了,千万个教师也会一个个倒下去,更多的得过且过,明哲保身的佛系老师站了起来,末来教育的蓝天会不会被放大了因无法科学而具体戒定体罚而动辄被处分的阴霾所遮掩?

可以说,李芳老师所教的这个班级,会因几个受到体罚的学生与爱子心切又懂得教育法的家长的折腾与缺乏具体攻关能力、协调能力与危机处理能力的太和县局领导合力作出对李芳老师的处置,会让其他学生受到不可估量的损失。

一是受惩戒的只是个别学生,而随着李芳老师的调离,受影响的却是班级其他大多数学生。城门失火,殃及的却是无故的池鱼。

二是磨合。李芳老师的后任者,无论教学能力与李芳老师是否旗鼓相当,半途接手一个新班,学生与教师相互适应总得有个磨合过程,这无疑需要时间。但高三学生临近高考,时可我待吗?

三是有那么几个不服管教的学生又有背后懂法的几个家长,仍坚挺地在该班级里骄傲地存在着,继任的老师该如何施威作法,如何能玩得转?

真是到了考验刘芳老师的继任者大智慧的时候啦。

可以说为了一点不算大的事,二十年前根本不是事的事,肯定会误了甚至会毁了一班学生,这些遭殃的池鱼找谁维权去?找谁讨回公道去?

县教委能为受惩戒的学生维权,为什么不能对大多数学业无故受到了影响的学生去维权?

三是主管部门。

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本应是教师的坚强后盾与事业支撑。

而现在往往会轻易地屈服于社会舆论压力,很轻易地对老师作出处理决定,用来尽快平息学生家长的怒气,避免媒体涉及及炒作,可尽快平息校闹等敏感问题,并把此处理手段奉为圭臬,屡试不爽。其实这既是对老师的不负责任;也是对教育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学生与家长地不负责任。

本地一学校,因校长年轻有为,迅速崛起。一老师因一学生特别玩劣,让其爷爷到校领回。其爷爷把孙子狠揍了一顿,打出了伤。其在外务工的父母回来后硬说是学校老师打的,并告到县教委。因涉事老师是临时代课老师,一走了之。该学生家长要求学校赔偿十五万,最终以赔偿八万了结。该生家长后反悔继续闹。一学期下来,学校在乡三十个学校综合排名第二下降到倒数第三。引起广大村民不满。有村民甚至放言,该生家长今后到学校闹一次,就打他一次,并让该家长把孩孑领走。

现在该学生家长迫于社会乡邻压力乖乖把学生领走,送到其他学校,没谁敢接收。村民见了他也开他的玩笑:讹了学校八万快钱,你花大财啦,今说我们几个去你家,要弄点好酒好菜呀。总不能独吞呀!

现在学生与家长混得里外不是人,乡邻也看不起他的小题大作,八万块钱虽到手,可毁了一个好学校,现在真是后悔莫及呀。

我认为在个别老师在惩戒学生时,如果出现了伤害,应当对该老师进行严肃处理。但如果是在惩戒中有点过格但不出格,就应该尽量通过协调与赔偿的方式,尽量坐下来,冷静一下,找到止损的最好方法,让老师,学校与学生家长达成协议。

这样既保全了教师的尊严,又教育了老师。如由学校出面再对当事学生进行适当教育与心理疏导,实在不行予以调班,这样以来,又能稳定班级,把止损工作做得更好。太和教委也不会站立潮头,独领风骚啦。

对李芳老师的处理决定,虽然平息了学生与家长的怒气。若干年后,这几个学生会不会因今天斗倒了老师的光荣事迹而成为今后炫耀的资本?还是为今天的任性而悔懊一生?甚至会不会因此风波误了一班学生的学业而产生罪恶感?这些目前尚不能去评估。

但对李芳老师的降级处分与下调农村学校,仍会让县局领导难以平息事态,广被质疑,声名远播,这握在手中的烫手山芋也不是说扔就扔得掉的。反而只好任由它在网络浪潮中任由飘浮。

综合评价:无论县局,学校与老师,学生与家长,在这件事上,是三输局面。这还不算那些被殃及的无故池鱼一一无故被误了学业的学生。

不知路过友们是否认同此观点?






一袭轻岚


显然在太和县教育局看来,农村就是一荒蛮之地,颇有古时候流放之意味。

虽说农村城市教育不均衡,部分教师向往更好的学校,这是一个事实,但作为当地教育局能把这种意味赤裸裸地表达出来,显然厚此薄彼之意十足,只能说高高在上太久了。

作为一方的教育行政主管机构,对于涉事教师的处罚无可厚非,对于此事的处理也算及时,打人老师涉及的可不是体罚,而是殴打。



本来一件值得点赞的事,就因为急着应对舆论,反而暴露了当地某些人“教育歧视”的问题。

调离是一种手段,也是对该老师的处罚,可调到农村学校就是惩罚吗?方法有很多种,虽然这种惩罚是事实。

打人的老师,打击的是一个孩子的身心;当地教育局的这波操作,打的是广大农村师生的脸。

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认识到这种“教育歧视”的危害;作为一个主管部门,更应该致力于教育的公平公正。

师德不分城市农村,师德不够的人,在哪里都不配做老师。


盛一手


对安徽太和县教育局罚被处分的李芳老师去农村任教的决定,换谁看都感觉这处份有点问题,本来已经技术降级了,还要被调离。要说调离本身也说得过去,但是处分通报中有两个字特别扎眼——农村高中。

如此把调离本校去农村高中继续工作,那分明是把农村学校当成是惩罚犯错教师的一种手段了。请问农村学校是劳动改造的场所吗?亦或是农村学校就低人一等?不管怎么说,太和县教育局在处分通报上明确就犯了文字忌讳,压根就不能写农村高中。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相信题主的问题已经有了答案,如此通报处分,显然是歧视农村孩子。本来农村学校教育就偏弱,如果还被娘家人——教育局给自矮三分,那就更不受人待见了。其实也别怪广大网友生气,本来处分李芳老师就点过重,再把人家贬去农村高中,这不正好印证了歧视一说?

李芳老师因体罚学生事件成为热点后,真正受伤害的是广大教师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惩戒权丧失。现在通过媒体这么大量报道,会让更多的学生和家长知道。反过来就当成对付老师的最好证据。就如现在很多未成年违法犯罪,他们就非常清楚多大年龄可以免予承担法律后果。真心希望教育部要对老师惩戒权好好做一做课题调研了,别再这么任由负面事件频频曝光了,否则,广大教师的形像会更被糟蹋的不像样子。


寒石冷月


首先,从网友们提供的被打学生的照片来看,太和县这位老师已经不是在体罚,而是在殴打孩子了。其目的,不是帮助孩子纠正不良习惯,而是在肆意的发泄自己的情绪!在我看来,这位老师仅仅只受到了降职处罚,实在太轻。

也正是有这样管理不好自己情绪,对学生肆意的发泄情绪,体罚、殴打学生的老师存在,才让许多老师在教育孩子过程中束手束脚,连对学生正常的、善意的处罚都不敢执行。导致整个教育环境,都变得扭曲。



同样,处罚决定,一是太轻,二是太过于荒唐。堂而皇之的把“下放到农村”当做一种处罚方式,显然他们在潜意识中,就已经把农村当成了荒蛮之所。认为,把李芳这样的老师送到那里,是对乡村教育的一种贡献,是对农村乡巴佬们的施舍。


但是,这些乡巴佬们不但不感恩涕零,反而因为感到被侮辱,而强烈的反对李芳的驾临,不知道这些“好心办坏事”的人们,现在该作何感想呢!


姜丁粽子


在这里,我想先表明自己的几个观点:

第一,李芳老师体罚学生,肯定是不对的,是违规乃至违法的!

第二,李芳老师对学生采取体罚行为,背后一定还有很多细节没有公布。但一般来说,绝不会是家长所说的“相互推了一下”那么简单。

第三,作为一名有着多年教育教学经验并且基本上已经达到职称顶峰(正高级,对绝大多数老师都是可望不可即的)的老师,李芳老师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

第四,既然已经触犯师德规范,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是必要的,也是应当的。

在这里,特别提醒我亲爱的同事们,千万别动手,只要动了手,你将百口莫辩!

最后,我们再来看,将体罚学生的老师,罚去农村任教,是不是歧视农村的孩子。

首先,当地教育局处理的目的是惩罚,肯定不是歧视农村孩子

我在前一篇文章中谈到,将城市犯错的老师,调到农村,这其实是一种流放,其本质,是一种惩罚。毕竟,位置更偏,距离更远,可能收入也会受到影响。其实,这种处罚,古已有之,比如苏东坡,就被从中央贬到杭州(给世人留下了苏堤),甚至还被流放到了黄州、儋州等地——你能说,是皇帝歧视这些地方的老百姓吗?

清朝很多犯错的官员,被流放到了宁古塔,因为那里气候恶劣,人烟稀少,是著名的苦寒之地——不是惩罚,那是什么?

其次,但就是这种习以为常的思维,才是最可怕的歧视

那为什么很多人从中嗅到了当地歧视农村孩子的味道呢?有网友不禁要大呼:农村孩子做错了什么?农村孩子不怕打?农村孩子打不死?

前面我们谈到,将一些犯了错的老师,调离到条件更为艰苦的地方,其实是一种惩罚,可是回过头来想,难道,那些农村教师,特别是太和六中的老师们,都是犯过错的吗?都是在接受惩罚的吗?

所以,这一种习以为常的思维,才是最可怕的歧视!

甚至,不见客气地说,这是鄙视农村,忽视农村教育,漠视农村孩子!

迄今为止,当地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最后,该处罚就处罚,但也应该给犯错的老师机会

人都可能犯错,有的人还会多次犯错。我想,我们这些在这里评论的人,有人敢说,自己从没有犯过错吗?

不管有多少理由,李芳老师打了这个学生(我一般都用孩子),在当下,就是犯错!犯错了,就应该依法依规接受处罚!

但任何时候,我们不能将人一棍子打死——即使是那些犯罪分子,服完刑之后,他还是有权利重新回到社会!

我相信,经过这一次刻骨铭心的教训,李芳老师,一名有着多年丰富教育教学经验的了,一定会改变教育方式,做一个该严则严、该宽则宽的老师,为太和的教育,做出贡献。


三水三心


我是太和人,太和中学简称太中和太和一中是县里面最好的中学又是省示范高中。走出去过好多清华北大的学生,还有少年科技大。在县里招生都是我们以前读书好像要考到650分以上才能进去读书(满分720).所以说里面师资力量绝对是可以的,说明这个老师也有一定能力,再说说太和五中应该是在原墙镇吧!太和五中是初中高中在一块的中学,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和太和中学不在一个档次,五中招生没有任何要求,只要愿意去上就可以,所以把太和中学的老师调到五中其实也等于是补充五中的师资力量,从这方面讲还是挺好的。但是要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确实是对农村五中的不公平。这老师没犯错时为何不调到五中,还不是思想上对农村高中的歧视吗?难道农村高中就不配拥有强大的师资力量,调来的老师还等于是下放过来的


深邃之夜


只要对教师工资的构成,以及教师工资与职称挂钩的工资模式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把打人的李芳老师(正高级)降两级,李芳老师的工资每个月将减少四位数。这样的处分已经是相当严厉,足以警醒所有的老师了。

对当事老师的严厉处分体现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事件的高度重视,表明了狠抓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决心,用非常手段来安抚受伤的学生及其家长的情绪。降了两级,再调离所在学校,能理解,能接受。这没毛病!

也许处分决定没毛病,可处分决定的行文引发了众怒,难道真的是言者(执行处分者)无心,听者有意?结果公布中,令李芳“调离太和中学到太和五中(农村高中)工作”的句子中,赫然在目的“农村”二字,写在上面想表达什么?把这么一个“打人的老师”调到“农村”高中,表达流放之意不言而喻,这不是赤裸裸地歧视“农村”学校,歧视农村人吗?

没犯错误的正高级好教师你们不调过来,一个犯了错误的“打人”教师你们却送过来,把我们“农村”学校当什么了?

其实,主管部门本意上是没有歧视农村孩子之意。因为李芳老师才是当事人,对长期工作生活在城里李芳老师来说,农村偏僻,条件艰苦,流放到这里工作就是一种惩罚措施。而处分中特意提到“农村”二字,也是意在让更多的人看到这种“惩罚”的用意。

如果你非要说说这里面有什么不对劲的话,那就是:其实在内心深处,你才是对农村有歧视的那个人。

大家怎么看?请补充!


师云风马牛


安徽太和县打人老师的处理主要是两条:一、降低两个岗位,从副高级5级降为副高7级;二、从原单位调离至农村高中—太和五中工作。其中第二条处理惹来众怒😡😡😡!笔者也是非常吃惊太和县教育局这么“聪明”的做法。因体罚学生(用电线打学生),把该老师调至农村高中作为处理结果,实在荒谬!一、农村高中怎么啦?是学校?还是拘留所?或者监狱?一个违反师德的老师安排到另一个学校任教,另一个学校不就类同于古代的“流放地”么?原来,在某些教育官员眼里,农村高中就是流放地,那么长期在农村高中工作的老师呢,长期“被流放人员”?原来农村学校地位这么低!农村教师的社会地位可想而知。🔥🔥🔥


二、农村学校的学生呢?这样的老师不再祸祸原学校的学生,就来祸祸其它学校的,打农村学校的学生?他们耐打,还是他们该打?这样的老师就来教农村学校的学生,因为他们大都出身农村,学习一般,考不进名校?真是赤裸裸地歧视农村学生啊!其实,它完全可以把该老师调离教学一线或者停止其教学工作(请参照江苏宿迁某学校的处理)。笔者认为,太和县的教育局官员糊涂得紧,把歧视农村教师和学生落到了实处,令人义愤填膺。在此呼吁其它地方教育局引以为戒,把教育公正公平塞进骨子里歧视农村教师和学生的官员脑子里,杜绝荒谬的措辞和做法,禁止做损害国家基础教育健康发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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