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酒駕出事故 糊弄朋友來頂包

4月3日凌晨3時許,巴州公安局開發區分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值班民警接指揮中心派警:金河路瑞源乳業前路段發生交通事故。民警迅速出警趕赴現場,到達事發地後,只見一輛白色小型轎車停在土堆上,車損嚴重,5名青年男子站在車旁等待。

在確認無人員受傷的情況下,辦案民警分頭行動,一路進行現場勘查取證。一路對當事人及證人進行現場詢問,期間,李浩某聲稱自己為事故車輛駕駛人,因一時不慎才將車撞向路邊土堆;但民警發現其神色慌張,對於仔細盤查的問題閃爍其詞,甚至連從哪兒來到哪兒去,怎麼發生的事故都支支吾吾答不上來;再觀察其餘四人,從始至終都在一旁竊竊私語、交頭接耳,且周身酒氣極大,更是引起了民警的警覺。

發現疑點後,民警當場用酒精測試儀對五人進行測試,李浩某酒精測試結果顯示數值為0mg/100ml,其餘四人均在80mg/100ml以上,隨後民警將四人帶往庫爾勒市第二人民醫院做進一步抽血化驗等酒檢措施。

由於事發地監控設備不足,無法獲取事故詳情,辦案民警立即開始調取沿途路面及商鋪監控錄像。通過通宵達旦的奔走,事實真相終於還原:從飯店始發地開始肇事車輛駕駛人只有李某一人,在民警連續的法制教育和強大的證據材料面前,李某最終心理防線崩潰,不得不承認自己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事實。

原來,當日凌晨李某與朋友聚會飲酒後,心懷僥倖,思量著大半夜應該沒有交警,便酒後驅車駕駛;不料在酒精的作用下,一時恍神忽視了路況,還沒反應過來車已經撞向土堆;所幸車上四人並無大礙,為逃脫處罰的李某思慮片刻,便打電話叫來朋友李浩某頂包,並堅稱“你放心,沒什麼大事,過來就說是你開車,不嚴重,不會出事的!”李浩某信以為真,“義氣”的扛下了此事。但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所有的違法犯罪行為都逃不過法律的制裁,李某最終不但自己要身受牢獄之災,還連累“兄弟哥們”,目前涉案兩人均被警方依法處理。

法律小貼士:

駕駛員李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條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文明駕駛。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機動車。

而此案中頂包的李浩某,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的規定,提供虛假證言影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

深夜酒驾出事故 糊弄朋友来顶包

開發區交警特別提醒廣大司機朋友:

酒駕行為隨時可能釀成慘劇,“頂包”行為更是涉嫌妨礙執法秩序!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幸福,喝酒別開車,開車不喝酒,自覺抵制酒駕醉駕等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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