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香港“佔中九醜”全部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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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香港“佔中九醜”全部罪成


今日(9日),香港西九龍判決法院對“佔中九醜”被控罪名作出判決,九人均被判罪成。

綜合香港《經濟日報》等港媒報道,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今日(9日)就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佔中九醜”被控串“串謀公眾妨擾”、“煽惑公眾妨擾”等6項罪名作出宣判。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被裁定“串謀公眾妨擾”罪名成立。

“佔中三醜”戴、陳、朱共同被控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指他們3人於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間,串謀在中環或附近公眾地方造成非法阻礙。

控方指戴、陳、朱等三人早於2013年已有所行動,不但公開宣告違法的“佔中”行動,更精心選址市中心區,圖以造成阻礙以迫使政府回應其普選訴求;三人又屢次公開介紹及呼召群眾參與違法行動,直至後來佔領行動開始,“佔中三醜”亦與其他被告繼續煽惑示威者堵塞道路,致令公眾造成損害。

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方面,戴耀廷、陳健民、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和李永達均被判罪成,朱耀明則脫罪。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方面,戴耀廷、陳健民和朱耀明脫罪,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和黃浩銘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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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8日,以戴耀廷等為首的亂港分子,在外國勢力及亂港傳媒配合下,發動長達79日的違法“佔中”,道路堵塞,社會撕裂,受誤導的示威者以爭取所謂“真普選”為名,衝擊政府管治、侮辱攻擊警察。香港《大公報》8日評論稱,“佔中三醜”當初信誓旦旦的“愛與和平”變成空話,更為“港獨”冒起埋下禍根,但最終的沉重代價將由香港巿民埋單。

非法“佔中”期間的香港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在談及當年的處理手法時稱,“忍辱負重,是因為要做對香港最好的事”。他稱,警方當時絕對具法律授權,但若實時執法,可能導致整體形勢惡化。曾偉雄呼籲,設立辱警罪或侮辱執行職務公職人員罪。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4年時間檢控實在拖得太長,會有人質疑這麼大型的違法活動,為什麼只控告零星數人?對彰顯社會公義和執法都不理想。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說,非法“佔中”9人和支持者只顧思考自己的所謂理念,卻站在了香港市民利益和“一國兩制”利益的對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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