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4日9時許
合江縣公安局白米中心所接到梁某報警
稱自己的門市被砸
民輔警立即趕至白米衛生院
斜對面的一家燈具、門窗門市
只見一個拄著柺杖的老人
正在打砸著門市內的物品
民輔警立即上前勸阻
老人充耳不聞
繼續將店裡的東西往外扔
後經強力制止
老人被帶往派出所進行詢問
經瞭解,老人姓胡。在四五十年前,胡氏家族共同出資購買了梁某現所租用的門市,並約定租金收益用於胡氏家族祭祖所用。
糾紛
作為當時族長的兒子,門市房產證上寫上了胡某和另一人。時隔多年,胡某認為既然房產證上寫著自己的名字,理所應當佔有門市的部分所有權,房租也應歸自己所有。
於是,胡某先後幾次來到該門市,要求梁某將房租交給他個人。為此,胡氏家族已將此糾紛提交望龍鎮法院處理,法院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今日
胡某又來門市上索要房租
梁某不願意
胡某便打砸物品以示威脅
導致店內燈具等物品被損壞
經民警耐心勸解,胡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最終雙方協商一致,胡某向梁某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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