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今起实施

据财政部网站关税司消息,为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更好地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结合增值税税率下调等重大改革措施,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

自4月9日起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此次调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税目1、2的税率分别由现行15%、25%调降为13%、20%;二是将税目1“药品”的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目前包括抗癌药和罕见病药),按照货物税率征税。

调整后,适用于13%一档的物品包括书报、食品、金银、家具、玩具和药品。适用于20%一档的物品包括运动用品(不含高尔夫球及球具)、钓鱼用品、纺织品及其制成品。适用于50%一档的物品包括烟、酒、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高档化妆品。

值得一提的是,并不是所有税目1的药品都按13%征行邮税。通知对税目1“药品”的注释作了修改: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目前包括抗癌药和罕见病药),按照货物税率征税。与此前相比,本次调整扩大了按较低税率征税的药品范围。

行邮税是对个人携带、邮递进境的物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合并征收的进口税。4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下调对进境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

专家认为,虽然行邮税是小税种,但这一政策对出境旅客和跨境电商而言是个好消息。此次调整是一段时期以来政府持续减税降费的延续,将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更好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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