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馬鈴薯脫毒種薯補貼的通知

【通知】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马铃薯脱毒种薯补贴的通知

【通知】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马铃薯脱毒种薯补贴的通知

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關於實施

馬鈴薯脫毒種薯補貼的通知

為落實李克強總理在我市考察指示精神,全面提高我市馬鈴薯品質和產量,市政府決定實施馬鈴薯脫毒種薯補貼政策。

補貼對象:在我市的馬鈴薯種植者。

補貼級別:原原種及原種。

補貼品種:主要有冀張薯(8號、12號)、希森(3號、6號)、荷蘭(14號、15號)、華頌(7號、11號、33號)、中薯(5號、18號)、V6、V7、V8、興佳2號、後旗紅、民豐紅、夏波蒂、思凡特、中加2號、青薯9號、康尼貝克、紅美、麗薯6號、大西洋、布爾班克、英尼維特、晉薯16等。

補貼標準:種植原原種補貼200元/畝;50畝以上規模種植戶種植原種補貼1元/公斤;50畝以下種植戶種植原種補貼0.5元/公斤;按照種植面積核驗用種量,以合理的用種量進行補貼。

供種企業:參與供種的企業為經過備案公示無異議的區內外具有原種生產經營資格的馬鈴薯種薯生產企業。

申請彙總:種植戶向所在嘎查村委員會提出申請,村委會、鄉鎮、旗縣逐級上報,市級統一彙總。

採購程序:種植戶根據需要在確定的供種企業名錄中自行選擇種薯企業購種,簽訂供種合同,開具發票,供種企業要將所售品種種植技術及其他注意事項以“明白單”形式發放到種植戶手中。

核實查驗:種植戶全價購買脫毒種薯,憑購種發票、購種合同和鄉鎮的確認書申請補貼。旗縣、鄉鎮、村組織專人對轄區內馬鈴薯脫毒種薯補貼的面積和數量審核查驗無異議後上報市財政、農牧部門。

資金髮放:市財政、農牧部門對旗縣上報面積進行抽查、審核,旗縣財政部門收到市財政撥付的補貼資金後,在1個月內撥付補貼資金。

特此通知

2019年4月2日

【通知】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马铃薯脱毒种薯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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