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的重要会议聚集全球顶级专业人士,他们关注的问题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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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永祖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营造更好经商环境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成为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

如何评价《外商投资法》?

新法将在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早年制定的“外资三法”,成为中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外商投资法共有六章四十二条,以扩大开放和积极利用外资为主基调,对外商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释放出中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维护公平竞争营商环境的信号。

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扩大市场准入。从法案具体内容看,多个条文和中国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改善营商环境有关。第四条明确规定,“中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取消逐案审批制管理模式;“对于禁止和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的领域,将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清单之外充分开放,将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这样的规定体现了中国对外开放力度之大、进一步实施开放的坚定决心。法案的通过有助于中国吸引更多外国投资,保护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出有利的经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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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知识产权保护和严禁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维护公平竞争。法案多个条文均和保障公平竞争有关,如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外商投资过程中技术合作的条件由投资各方遵循公平原则平等协商确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

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等保护条款,发挥法治固本的保障作用。法案第二十五条明确提出,“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以协调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中的重大政策措施,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问题以及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法案新增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拓展了救济路径,体现出中国在裁量权方面的公开透明、依法治理的考量。

外商投资法的通过反映了中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意味着中国决心营造开放度、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的投资环境,为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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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攻坚战

今年“两会”上,高层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强化底线思维,坚持结构性去杠杆,防范金融市场异常波动,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输入性风险。

近几年国家对金融风险非常重视,如何看待这次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表述?

强化底线思维就是要居安思危,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金融改革不断深化,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制度不断健全,防风险能力不断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初步成效。但新形势下,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新的变化,国际、国内问题交织,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面临更加复杂的挑战。要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坚持结构性去杠杆,就是要分业施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搞“一刀切”和“急刹车”,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债务类型因地施策。各金融部门的杠杆率不同,杠杆也有优劣之分。结构性去杠杆就是要重点降低杠杆率过高部门的杠杆率,去掉不良的杠杆,尤其是国有企业要尽快把杠杆降下来,努力实现宏观杠杆率逐步下降与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有机统一。

防控输入性风险就是要进一步明确跨市场业务发展的方向、重点和模式,避免外部风险向银行体系的传染渗透累积。近来,民间融资、融资担保、投资理财等新的金融业态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在与“互联网+”实现结合后,实现了资金的跨市场、跨境、跨行业的流动和扰动,且往往快速扩张、盲目加杠杆。新业态的风控水平普遍较差,抗风险能力普遍较弱,且与商业银行体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果监管只关注金融体系尤其是银行体系,将无法有效防控金融新业态的潜在风险。要加快开展综合监管研究和实践,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聚焦主业、回归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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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转型融入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两会上,领导层指出,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污染防治得到加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同时中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质量和效益继续提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1%。经济在绿色转型的过程中向高质量发展稳步迈进。

走绿色发展道路是经济转型的重要方向,我国产业如何同金融结合以加快绿色转型的步伐?

确实如领导层提到的,我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取得进一步进展。据有关统计数据,在监测的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占35.8%。近岸海域417个海水水质监测点中,达到国家一、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监测点占74.6%,比上年提高6.8个百分点。

尤其是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效果持续显现。2018年,全国万元GDP(2015年不变价)能耗比上年下降3.1%,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4.0%。全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4万公顷。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9.0%,比上年下降1.4个百分点;天然气、水电、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22.1%,提高1.3个百分点。

这些成绩的取得,与金融支持是分不开的,绿色金融作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组成部分,对实体产业的支持力度和能力不断提升。截至2018年末,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8.23万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6%,比同期企业及其他单位贷款增速高6.1个百分点;全年增加1.13万亿元,占同期企业及其他单位贷款增量的14.2%。2018年中国发行人在境内和境外市场共发行了2826亿元人民币(428亿美元)绿色债券,同比增长12%,占全球18%。此外,五省区开展的地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在绿色金融的地方实践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已经写入了十九大报告,显示我国走绿色发展道路的决心,同时,我国绿色金融必然在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体系、组织机构体系、产品服务体系、绿色标准体系等方面加快发展步伐。(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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