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縣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例被省紀委省監委網站點名通報



大方縣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例被省紀委省監委網站點名通報


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要聞 截圖

大方縣貓場鎮違規配備使用公車等問題。2017年1月,經貓場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楊林安排,由駕駛員石某到大方縣購買了一臺汽車,以貓場鎮長征村黨支部書記陳某的名義辦理入戶手續(花費27.3286萬元,資金來源為大方縣貓場煤礦贈送),楊林用於公務及私用。在組織審查期間,楊林認錯態度好,積極配合審查工作,2019年1月11日,楊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大方縣鳳山鄉村建站工作員王隆芳違規收受禮品問題。王隆芳在負責鳳山鄉村建站工作期間,負責鳳山鄉神山大道項目前期土地丈量及施工過程中的矛盾糾紛化解工作,開發該項目的貴州南駿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孔某某為了感謝王隆芳的幫助,分別於2013年9月、2014年1月和9月、2016年2月分四次共計贈送王隆芳月餅及高檔菸酒。在組織審查期間,王隆芳積極配合審查,主動將收受的禮品折價上繳。2019年1月11日,王隆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轉自貴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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