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女子帶“槍”乘坐火車 梨花帶雨稱是為了“防身防狼”

江蘇一女子帶“槍”乘坐火車 梨花帶雨稱是為了“防身防狼”

從女子包內竟然真的拿出一把“槍”,這把“槍”是黑色鐵質,屬於仿真槍,但是有擊發結構,可裝鋼珠或者類似橡膠彈的可擊發物,具有一定的殺傷力。民警隨即將該女子帶回派出所詢問調查。

江蘇一女子帶“槍”乘坐火車 梨花帶雨稱是為了“防身防狼”

到了派出所後,女子情緒激動,對著民警開始抽泣,女子自稱張某,這把仿真槍是6歲弟弟的玩具槍,帶“槍”是為了防身,因為在網上看新聞,覺得公共交通工具上變態很多,如果遇到壞人,把玩具槍拿出來可以嚇唬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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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張某絲毫沒有意識到,自己攜帶仿真槍的行為已經涉嫌到違法,還要求民警檢查完要把弟弟的玩具槍還回去。根據相關規定,仿真槍屬於違禁品,禁止攜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溧水站派出所民警依法收繳了張某攜帶的仿真槍,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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