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答记者问

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答记者问

宿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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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经市委同意,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从全市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作出部署。就此项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

问:选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在选聘工作中,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有为才有位,坚持严格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认、公平、透明,真正把那些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好书记选出来,把那些长期在困难地方工作、苦干实干、改变落后面貌的好书记选出来,把那些有为民情怀、办事公道、清正廉洁、群众拥护的好书记选出来,做到选好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激励广大基层干部见贤思齐,弘扬“三真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六增六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宿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问:选聘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思想政治素质好,奉献意识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办事公道,守规矩、讲纪律;工作实绩突出,近3年在本县区排名前1/4或在本乡镇(街道)排名前3名;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3年以上(含3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其中,受过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等特别优秀的,年龄和学历可适当放宽。

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过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问:今年的选聘数量是多少名,具体到各县区分别是多少名?

答:2019年全市拟选聘21名。县区名额为:沭阳县6名、泗阳县3名、泗洪县4名、宿豫区2名、宿城区3名,宿迁经开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各1名。

问:选聘程序及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选聘工作以县(区)为单位,分步骤实施。4月8日发布公告,计划4月中旬组织推荐、4月下旬资格审查和实绩考核、5月上旬面试和体检、5月中旬考察及公示、5月底前办理聘用手续。

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工作实绩是如何考评的?

答:为体现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实施方案》明确实绩考评和面试分别按70%、30%权重折算计入总成绩,实绩考评内容主要为年度考核、重点工作、集体经济收入、满意度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另设表彰和任职年限加分。

为规范各县(区)实绩评定工作,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制定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评定参考》,总体上坚持统一标准,但考虑到近几年各县(区)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考核方式方法不尽一致,具体操作由各县(区)结合实际进行细化。

问:如何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答:全市统一公告范本,将指导思想、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各环节的操作方法、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写入公告,以县区为单位向社会公开发布。

在选聘过程中,设置6道公示公开环节,分别是通过资格审查的推荐人选名单公示、实绩考核结果公开、面试成绩公开、体检人选公开、考察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这些环节的公示公开,让上位者经得起检验,让落聘者心服口服。

问:如何实现选聘工作严格规范操作?

答:在起草《实施方案》过程中,我们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严格控制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实施定向招聘的通知》等为依据,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和操作口径。为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严格规范操作,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成立专门指导组,加强统筹协调,全程指导把关;各县(区)成立领导小组和若干工作组,细化工作方案,周密部署,严谨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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