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驾驶员闯红灯被汽车撞死,交警判电瓶车全责,汽车司机要求电瓶车主家人赔钱修车,合理吗?

Legolas28


其实我一直对一个问题纳闷,到底哪一类人群属于弱势群体?既然有弱势群体,那么对应的肯定有强势群体,在交通事故中如何认定谁是弱势群体谁是强势群体?认定弱势群体的标准是什么?是因为闯红灯而被撞身亡的人是弱势群体?我看未必,无视法律法规,依然我行我素,明摆着就是凌驾于法律之上,怎么称为弱势!事实上就是强势,我就闯红灯了,你奈我何?!司机老老实实地开车,就因为突然窜出个闯红灯的行人或者电动自行车,来不及刹车撞上了,不死既伤,就把司机判为强势群体,因为车有保险,所以非要定个观察不仔细,不减速,没有制动造成这起交通事故,付次要责任,必须赔偿。人人守法,遵法,敬畏法律才能真正和谐。要求赔钱修车,法律上合情合理,但是一般人都不会提,毕竟对方死了,出于人道这钱自己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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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机动车驾驶员撞死人的赔偿真的太低太低了,如果不提高赔偿,单方面要求行人违章时被撞了也白撞,这两边的筹码相差太大了:

1.机动车违章撞死行人,行人的代价是死亡,机动车的代价可能只是区区几十万元,

2.行人违章被撞死,行人的代价还是死亡,机动车没有代价。

这两边能对等吗?如果觉得能的,那这样想法的根本不配做人,禽兽不如!

如果需要做到行人违章撞了也白撞,也相应的也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净资产低于1000万的人不得买车,每辆车车必须绑定一个净资产1000万以上的人,一个人有几个1000万就可以最多绑定几辆车,

2.资产必须抵押或者冻结,例如绑定了一辆车,同时就需要冻结1000万的资产,

3.机动车全责撞死人后,直接从冻结的资产中进行赔付,赔付的金额为30万乘以剩余工作年数,其中剩余工作年数为退休年龄减去当前年龄,最长不超过45年。

以上几点虽然极端了点,但确实现在机动车的违法成本相比于违法带来的伤害实在太低太低了。可操作性更好的当时就是强制车辆上路需要有更高额度的三责险,比如1000万,配合高赔偿金。

当然,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也同样进行违章处罚,比如最近上海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清查工作就很好,可以减少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章行为。


一混混十年


■责任划分,确实该赔!

●交通规则,需要每个交通参与者的共同遵守,才能缔造一个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并不是一句口号,弱势群体犯了错一样也应该受到惩戒。

●有的人也许会说,别人都死了,就别追究了,这么说不能说不对,起码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我认为不光是要赔修车的钱,还应该赔司机的精神损失,因为你的不守规则,司机却要承受本不该发生的亲手撞死同类的那种恐惧。

■我觉得目前的交通混乱,车祸频发,并不是专家和管理者所说的摩托车、电动车、老年代步车所造成的,而是管理者和立法者长期以来不作为造成的,多年来的立法跟不上时代进步,用弱者偏向的方式执法,长期的中庸造成了今天混乱的秩序。

♥总之,无论是谁,作为社会活动的完全参与者,有民事能力的行为人,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只有这样,才有可能谈中国梦,谈复兴!


犹豫未决


我来说一下我的观点。

首先,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身亡,应该是电动车全责,机动车主应该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

但是,现在的国情是路怒很多,在虽然电动车闯了红灯,在能礼让的情况下还是需要礼让,所以我建议机动车主赔偿电动车主安葬费(根据情况,不超过10000元,且保险不理赔)。这样对机动车主也是一种约束,否则在机动车主可能看着电动车闯了红灯也直接撞,毕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特别是国家电动车新标准出来之后,电动车起步慢,速度慢,一个绿灯完了可能还没过马路呢,那机动车主是不是可以直接撞了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然后再来说说机动车的赔偿问题。在城市道路上,机动车速度都不会特别快,撞的又是电动车,机动车的维修费用能有多少?所以这个维修费用机动车主完全可以自己承担。或者保险公司出台一个专门的保险,机动车主买这项,由保险公司出维修费即可。

个人觉得,对乱穿马路的行人也可以这样对待,能礼让就礼让,不能礼让,行人全职的话就赔偿安葬费。不需要像现在这么极端。

以上仅代表个人的观点,有些不全面的地方欢迎大家来指正。


惠谙


合理,但不合情

损坏他人财物,理应赔偿,而且必须支持赔偿

电动车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是世人的警钟,但是,人也需要保留一颗温暖的心,汽车车主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但如果对方家里条件不允许,建议还是能做个有理有爱的表率,毕竟对于责任方的家庭来说,他们受到的惩罚太重,影响的太久。我们要维护正义,但也要留有人性,不要让社会继续凉凉下去


一把胡子69265939


既然责任已经定好,那么要求赔偿是合理的。

电动车驾驶人是小孩的话,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是成人的话,用他的财产(遗产)赔偿。

但是一棒子打死就说一定要死者家属赔偿这个可能就不太合理。死者的家人不一定有义务要承担这个赔偿的责任(估计不少人又要喷了)。

对于车辆损失这一方来说,就可能不太合理。但有时候社会就是这样。

并且,虽机动车无责,也要按规定找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赔偿范围内赔给对方。

一码归一码。


六神说


大多数人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觉得死者为大不应追偿,甚至有道德绑架的人说,你是机动车你占优势,人家人已经没了你应该原谅等等,我并不是不同情死者,但是任何事都得讲逻辑顺序,如果电动车不闯灯是不是就不会造成这个结果,因为就算机动车按照低速行驶,撞到闯红灯的电动车也是会造成伤害的,长期以来的不管非机动车如何都先判定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有责,才会造成非机动车驾驶员无视交通规则觉得只要你撞我就得赔钱,所以我认为执法部门要秉公执法,不要无视法律法规直接各打五十大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法给双方一个公道。所以按照责任划分和最终结果机动车应该要求非机动车赔偿车损,如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现非机动车家庭困难,或者家属情绪不稳定还是可以考虑暂缓或者免除赔偿车损,但是不要道德绑架一味的抨击机动车驾驶员,因为车损如果超出保险范围,对于机动车来说也是经济负担,也会影响家庭生活,而且机动车如果真的撞死人对于机动车驾驶员来说也是巨大的压力和打击,看问题还是要公正公平


最终幻想62118461


这种问题只能当发泄来看。

当事人已经死了,这种要求死者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要求不可能实现的,赔偿终归和负债不同,负债是财产的一部分,而赔偿和处罚并不是,不可能用死者财产来处理,因为这会带来非常严重的衍生社会问题和犯罪隐患,这还不提咱们的法律核心是“死者为大”和“以人为本”。

这个问题让我想起一个短篇科幻小说,一个星球讲究绝对法治,执法由机器人执行,审判由AI完成,一个商人经过数代的奋斗最终买下了整个星球的一切,其他人都生活在自循环的小胶囊房里,主角的母亲梦游走出胶囊房呼吸了属于商人的私有财产-空气,而这个女人又赔偿不起,所以AI将这个女人分解回收用来赔偿商人的损失,并将剩余的“组织”交给了主角。这个故事和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意思。


DrB133837836


这个要求不合理 为什么不合理 我来说说我的观点

首先 交通事故的责任与理赔是由事故参与者来完成的 跟其他人没有直接的关系 也就是说 事故的理赔要由事故责任方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来完成 而本案的肇事者已经死亡 故其本人也无法委托他人 而你们的交通事故只能向事故肇事方理赔 他的家人对你们的这起事故没有直接侵权关系

其次 你在没有确定其是否有遗产的情况下向肇事方家属理赔 这个在法律上也是不支持的 如果你需要向对方家属理赔还是要走司法程序 由司法机关查清肇事方的遗产以及继承人 由司法机关执行此次的理赔金额

再次 你的机动车应该购买了保险吧 你完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后让其代位追偿 对方家人已经痛失亲人了 因负全责又得不到强险以外的补偿 肯定会情绪激动的 你说你再去触这个霉头 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钱要不回说不定还会起冲突 走司法程序又慢 你说有必要么 这种伤脑筋的事丢给保险公司多好 自己还清净

我是源远流长lx 从事交通事故处理与应诉工作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源远流长lx


全责是根据交通法规判定的责任,只是作为赔偿的依据,但不是全部,还得看损害的后果,他闯红灯是非法,但酔不至死,事故的结果已经对他来说最严重的了,这个要是法院审理还不知道谁陪谁。其实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太多,这个是违法交通法,工厂违反劳动法等等造成死亡的也是很多,不如高空作业不能喝酒,有的喝酒后摔下死亡的,工作致残的,等等,如果都因为违法就不用赔偿,那样社会矛盾也会更难解决。路上走路的是右边走,现实中因为各种原因,也很多在左边走的,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了,也是他违法在先,是不是也不用赔偿?所以安全才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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