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在打官司请律师时选择风险代理(打赢官司再付费)其实得不偿失?您认为呢?

农民利益第一位


风险代理对当事人就意味着风险。

尤其是对方也选择了风险代理方案,如果双方的律师认识或可能认识的情况下。

比如正常律师费是5万,双方加起来才10万,现在选择风险代理,律师一般要价都会是20万或以上,如果双方律师发生非正常沟通,对他们来说,输赢就不会是那么重要的事情,反正都会有人买单,还是超额买单。

风险代理的最大风险,是案子的对方也选择了风险代理。

如果风险代理成为社会主流,对当事人及律师来讲,都是灾难性的结局。

首先是律师费将大涨,增大当事人经济负担。

其次是律师代理质量将会下降,因为律师行业还是一个整体,这个案子输了,下一个案子就可以补回来,10个案子9个案子都输了,1个案子就可以回本,这样律师办案的胜负观念更多就会有无所谓的态度。

第三,风险代理多了,当事人见的情况多了,就会明白本来是想增强律师的责任心选择的风险代理,而这种行为有可能像打开潘多拉魔盒一样,反而连正常的责任心也达不到,从而放弃聘请律师。造成事实上的无律师,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基本的保障。

所以国家明确规定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案件,工伤等具有社会保护性质的案件不适用风险代理,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实进行协商收费的领域,也要慎用风险代理,以维持正常的代理秩序,避免出现不可控制的道德风险,自己成为始作俑者。


河东来


律师一般不风险代理,如果有的话,有些时候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们平常打官司请律师,都是签合同,付律师费后,律师开始代理,当然之前律师已经知道你案子的大概,律师不会告诉你案子结果的输赢,他们也要给自己留条后路,稳赢的官司也可能因为大意输掉。

一个官司的输赢主要看证据,然后就是律师的业务水平了,律师一般在你提供的证据内开展业务,根据需要也会让你补充证据,然后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诉讼,其实这个时候官司输赢他们心里就有数了。

风险代理可以提高律师的主观能动性,最大限度的帮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律师的收入。律师也会尽最大可能搜集有利的证据,而不是走过场。

我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个案子,我们三家同时起诉同一家开发商,其中一家请的风险代理,最后开完庭,我们两家选择的调解,当时心态是宁愿吃亏也要了结官司,快点拿到钱,人家风险代理选择的法院判决,最后当然人家判的多。重点来了,我们选择调解的也没有按调解书拿到钱,跟人家风险代理的一块申请的强制执行,最后官司一块了的。

这两种代理方式给当事人的心里是不一样的,风险代理可以让当事人更放心,既然敢风险代理,就说明律师对这个官司非常有信心赢。而正常律师代理,当事人心里就差了些,虽然有足够的证据,但打官司这事,结果真不好说。

不管选择哪种方式,我都要建议平时注意法律风险,尽量不打官司,如果非打官司不可,也可以自己上网差一些跟自己官司有关的法律规定,去一些律师网站多问问,做到心中有数,然后请律师时也不会手足无措,诉讼过程中也可以跟律师更好的沟通!


球星1号


千万别听打赢官司再付费律师!因为裁判权在法官法院手里!是有目地?(我就是受割人之一)这才是两头吃的前诏!于法官非常秘切的人才敢包赢?问题就出现在赢字上?(看谁势力大,钱多)反正不赢不要钱没责认?胜以合情合理!本身以进入了圈套之中!因为法官律师个个法律通?只看卷宗很少找出问题来?担也有一点点问题,玩文字字误,混淆视听,还有的真接调包证据?消掉证据?调不出卷来?没有录音录像?还不了原来庭审真实现场久托不块?到头来时间久远?无法正实怪兰圈之中。


用户14911632991


一般不太愿意接风险代理,交通事故代理的话一般是半风或则全风,因为有保险,不太存在执行不了的情况,这个自己谈。风险代理肯定比一般代理贵的,因为前期律师自己贴钱的,还遇见过当事人穷得让律师贴诉讼费的


叫我易律师


呵呵。不愿意承担前期律师费用,后期胜诉后就要承担很多的费用,律师其实还喜欢风险代理些。


赵法律师


按照有关的规定,即使风险代理,委托人还是要先付一部分基本费用。官司赢了之后,再从赢取的标的中,扣下30%作为风险代理费;官司输了,则无需再付基本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


崩牙叔


打官司没有人敢给你说稳赢,哪怕你有道理,可能还会因为一些别的事情输掉官司。再有就是现在大部分的律师都不喜欢这种,除非他有很大把握打赢。

风险代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让律师对你的官司更上心,但是这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但是大部分律师都会先对你的问题有个大体的判断。最后能不打官司尽量不要打,对双方都是损失。能和平解决最好。


胡总讲lol


我找一个律师才给六千元,(80万)哈哈哈😄!


般若之壶


律师费用太贵,真的不值这么多钱!


明天6512


即是风险,何必再找律师代理,自己起诉得了。即当事人与律师相互不信任,此案不接更好!拒绝风险代理,不差你这一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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