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黔南首例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公開宣判

4月3日,都勻市人民法院受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委託,對市法院一審的全州第一例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進行二審公開宣判,都勻“B氏家族”犯罪集團成員分別獲刑。

【掃黑除惡】黔南首例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公開宣判

2016年底,以被告人莫某某為首的“B氏家族”犯罪集團,通過快手直播平臺及微信,糾集部分社會閒散人員和未成年人加入,在都勻市逐步形成以莫某某為首要分子,被告人吳某某、陸某某、駱某某等人為較為固定的重要成員,以被告人王某某、張某某等人為積極參加者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經常糾集在一起,在都勻市區共同故意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活動。經審理查明,以莫某某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團,共實施各類違法犯罪活動7起,為非作惡、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莫某某、陸某某、吳某某、駱某某、王某某、張某某在公共場所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致人輕傷、任意損毀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莫某某系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全部罪行處罰,其餘五被告人按照各自所參與的行為處罰。據此,以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判處莫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處吳某某有期徒刑九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判處駱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判處陸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判處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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