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符区法院:短信释法促履约

(河南法制报全媒体记者张东 特约记者李梦华 通讯员李子维)

“马某你好,我是祥符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希望你接听电话,就王某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一案......”,近日,开封市祥符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李聪聪在向被执行人马某发送短信时,敦促其依法履行义务,并告知其相应的权利及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最终,马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2010年9月,马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人王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了借条,言明了利息。2016年9月之前,马某按照约定向王某支付利息,但之后开始拒付利息,王某经多次催促未果后,为维护自身权益,诉至祥符区法院,要求马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经审理,双方借款关系明确,合同有效,但王某让马某支付的自2016年9月之后的利息并未规定,王某也未提交相应证据,故法院判决马某偿还王某本金5万元。而判决生效后,马某仍拒不履行,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向马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马某未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经传唤,也拒不露面。为保障当事人权益,李聪聪带领执行干警多次做马某工作,但马某仍拒不履行。鉴于其态度十分恶劣,李聪聪和马某所在地的乡长取得联系,让其规劝马某尽快履行义务,同时向马某发送短信,告知其相应的权利及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马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于次日上午来到法院履行义务,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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