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縣人民法院小額速裁庭 :上門調解化糾紛,快捷便民促和諧

近日,烏魯木齊縣人民法院小額速裁庭法官常冰攜案卷前往當事人店鋪中,上門調解了一起原、被告矛盾較深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原告楊某與被告王某原本是關係較好的朋友,2018年6月,楊某在被告王某急需資金週轉時,給被告借款10000元。期間,被告王某向原告楊某償還1000元欠款後,餘款一直未還。因為溝通不暢,導致原本關係不錯的兩人鬧得不可開交,社區和警務站的工作人員多次上門進行調解,雙方的態度都非常強硬,遲遲沒有進展,楊某便向我院小額速裁庭提起訴訟,該案承辦法官常冰通過詳閱訴狀及原告提交的證據,並向雙方當事人仔細瞭解情況後,認為該案事實清楚、標的較小,適宜通過調解化解糾紛,便同原、被告電話聯繫好時間後,上門進行調解。

法官常冰一行人來到被告王某的店鋪,這時王某正在做開店的準備工作,一進店門常冰法官便向王某說明具體情況。一開始,王某見到原告楊某後情緒較為激動,法官便讓原告先在店鋪外等候。常冰法官一邊安撫被告的情緒,一邊耐心地傾聽被告王某訴說她與原告之間的恩怨。在交談中,法官瞭解到,楊某之前在索要欠款過程中說的一些話傷害了王某,王某一直因此憤憤不平,故遲遲未向原告還款。常冰法官通過耐心地向王某講法律、說感情、擺事實、講道理,依法釋明不還欠款的責任及法律後果,引導王某向解決問題的思路發展。在進一步的溝通中,王某向法官說明原告曾在她店內做過美容項目,並未付錢,提出折抵一部分欠款,而且她最近資金緊張,需要過一段時間才能將全部借款還給原告。緊接著,承辦法官到店鋪外和楊某耐心的溝通,提出王某說明的事實和調解方案,楊某表示的確曾在王某的店內做過美容項目,可以給被告折抵1000元借款,並放棄利息損失,但還款時間不能延遲太久。最終,在承辦法官的居中主持下,原、被告一同商議出還款時間,當場達成調解協議,昔日好友得以再續友情。

承辦法官上門調解,為雙方當事人架起溝通的橋樑,站在訴訟當事人的角度,絞盡腦汁地將自己所掌握的心理學知識和經驗運用到調解工作中。通過背對背的調解方式使雙方當事人平復心情,有效的溝通緩解當事人情理上的矛盾,以理動人、以理服人。承辦法官盡全力尋找各方當事人利益平衡點,最大限度做到公平正義,進而從根本上解開雙方當事人心頭的"疙瘩",努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司法效果,得到當事人的一致認可。

(縣法院:常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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