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出臺“最牛”擁軍優屬文件!

日前,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常德軍分區聯合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新時代擁軍優屬工作的意見》,推出三個方面的創新舉措:

★ 一是擴大優待對象。部隊文職人員能免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現役軍人父母、配偶、子女參觀遊覽旅遊景點景區、主題公園能免門票;立三等功現役軍人的子女中考能降分錄取;優秀民兵優先推薦為村級後備幹部、優先納入創業就業扶持範圍。

★ 二是提高優待標準。駐常部隊、常德籍在外地服役的現役軍人被授予“八一勳章”、榮譽稱號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榮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獎或被評為優秀基層官兵的,比照地方獎勵標準(一等功1.2萬元、二等功0.6萬元、三等功0.3萬元、嘉獎0.15萬元)上浮50℅給予一次性軍功獎勵。

★ 三是豐富優待內容。駐地現役軍人及享受部隊醫療條件的隨軍家屬納入地方醫療保障服務體系;軍人家庭在駐軍所在地無住房且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優先安排保障住房;每年表彰一批“最美軍嫂”和“現役軍人模範家庭”;每年分別組織1次新兵入伍歡送活動和歡迎退役軍人返鄉活動和退役軍人就業專場招聘;未就業的隨軍家屬開展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給予補貼;給未就業且無固定收入的隨軍家屬發放生活補貼。

湖南常德:出臺“最牛”擁軍優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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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出臺“最牛”擁軍優屬文件!

湖南常德:出臺“最牛”擁軍優屬文件!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增強軍人榮譽感的重要指示精神,鞏固深化我市“全國雙擁模範城”創建成果,進一步營造關心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尊重和優待軍人軍屬的良好風尚,激勵廣大官兵積極投身強軍興軍的偉大實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現就進一步做好新時代擁軍優屬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保障軍人依法優先

1.優先對象。持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軍校學員有效證件的現役軍人、文職人員、殘疾軍人、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以下簡稱“軍人”)。隨同軍人出行的家屬(原則上不超過2人,不需要提供與軍人本人的關係證明)可一同享受相關優先服務。

有效證件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證》《文職幹部證》《文職人員證》《義務兵證》《士官證》《殘疾軍人證》《離休幹部榮譽證》《軍官退休證》《文職幹部退休證》《士官退休證》,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警官證》《文職幹部證》《文職人員證》《義務兵證》《士官證》《殘疾軍人證》《離休幹部榮譽證》《警官退休證》《文職幹部退休證》《士官退休證》及軍校《學員證》。以上證件僅用於識別軍人身份,實名制售票、安檢等手續遵照相關規定執行。

2.優先內容。嚴格落實國家交通運輸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中國民航局、中國鐵路總公司關於做好公路、水路、民航、鐵路系統軍人依法優先出行工作的文件精神,保障軍人依法優先出行。汽車站、火車站、機場、客運碼頭要設置軍人依法優先窗口、依法優先通道、軍人候機(車、船)室(區),在購票、安檢、候機(車、船)、登機(船)、上車等方面對軍人及其隨行軍屬提供依法優先服務。政務中心、銀行、郵政、醫院等公共服務場所要設置軍人依法優先窗口、標識。醫院要在掛號、就診、化驗、檢查、取藥、住院等方面提供軍人依法優先服務。(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常德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市衛生健康委、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常德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市郵政管理局、桃花源機場、常德火車站)

二、落實軍人軍屬優待政策

3.現役軍人、部隊文職人員、殘疾軍人和離退休軍人憑有效證件免費乘坐市、區縣(市)城區公共汽車、過江(河)渡輪、水上游輪;現役軍人及隨同家屬(父母、配偶、子女憑結婚證、戶口簿)、部隊文職人員、殘疾軍人和離退休軍人憑有效證件(擁軍卡)參觀遊覽我市的旅遊景點景區、主題公園免門票。各類收費停車場所要依法依歸落實軍車免費停放政策。(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國資委、市經建投、市公交公司、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4.現役軍人子女,殘疾軍人、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按規定在入學入托、中考降分錄取等方面享受教育優待政策。接受義務教育的,堅持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確保軍人子女正常就學。(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5.駐地沒有軍隊醫院,現役軍人及符合享受部隊醫療條件的隨軍家屬,納入地方醫療保障服務體系。

(責任單位:市醫療保障局)

6.軍人家庭在駐軍所在地無住房且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向當地住房保障部門申請保障住房,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優先安排。[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人防辦)]

7.軍地聯合開展上門送喜報、送慰問信、送光榮牌活動。對榮立二等功(含)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由區縣(市)軍地主要領導送喜報、頒發軍功獎勵金;對榮立三等功、嘉獎或評定為優秀基層官兵的現役軍人,由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鄉鎮(街道)武裝部送喜報、頒發軍功獎勵金。駐常部隊、常德籍在外地服役的現役軍人被中央軍委授予“八一勳章”、榮譽稱號的,按10萬元、5萬元的標準;榮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獎或被評為優秀基層官兵的,按照地方獎勵金額(一等功1.2萬元、二等功0.6萬元、三等功0.3萬元、嘉獎0.15萬元)上浮50℅的標準,由部隊駐地(入伍時戶籍所在地)政府給予一次性軍功獎勵,所需資金由區縣(市)財政負擔。(責任單位:常德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財政局)

8.每年“八一”前後,評選一批“最美軍嫂”和“現役軍人模範家庭”,由區縣(市)雙擁辦和區縣(市)人武部聯合推薦,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評定,在市級新聞媒體上進行集中宣傳,並統一組織一次雙擁共建活動,所需資金由市財政負責安排。(責任單位:常德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財政局)

9.每年評選獎勵100名優秀民兵,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為村級後備幹部、優先納入創業就業扶持範圍。民政部門要將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民兵家庭納入社會救助範圍,做到應救盡救。(責任單位:常德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市民政局)

10.各區縣(市)每年分別組織1次新兵入伍歡送活動和歡迎退役軍人返鄉活動、退役軍人就業專場招聘會,切實增強軍人的光榮感、自豪感。(責任單位:常德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人社局)

三、扶持隨軍家屬就業創業

11.教育、人社等相關部門根據未就業隨軍家屬意願,進行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補貼。

每年統一組織一次隨軍家屬就業專場招聘會。(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常德軍分區政治工作處)

12.鼓勵和扶持隨軍家屬自謀職業。從事個體經營的隨軍家屬,自辦理稅務登記事項之日起,3年內免徵其個人所得稅和提供應稅服務的增值稅。對為安置隨軍家屬就業新開辦的企業,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其提供的應稅服務3年內免徵增值稅;享受此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隨軍家屬必須佔企業總人數的60%(含)以上,並有軍(含)以上政治和後勤機關出具的證明,隨軍家屬須有師(含)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證明。符合創業擔保貸款條件的,可優先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常德軍分區政治工作處)

13.對經批准隨軍後未就業且無固定收入的隨軍家屬,由駐地人民政府按不低於當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發放生活補貼,所需經費列入駐地區縣(市)財政預算統籌安排。(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四、加強國防教育和雙擁宣傳

14.在城鎮街道、鄉村集市、公園廣場、車站機場、高速路口、港口碼頭等公共場所設立國防教育和雙擁宣傳標語。在電視、電臺、報刊、網絡、戶外傳媒等各類宣傳媒介加強國防教育和雙擁宣傳。在公交車、出租車等城市交通工具電子顯示屏上常態化滾動播放擁軍宣傳標語。鄉鎮(街道)、村(社區)設立專門的 “光榮櫥窗”,宣傳轄區內軍人軍屬和優秀退役軍人典型。[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常德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五、切實維護軍人軍屬的合法權益

15.軍地雙方要依法穩妥處理涉及駐常部隊、現役軍人軍屬的矛盾和問題,切實維護軍人軍屬的合法權益。公安、國家安全機關和網信部門要加強網絡監管,及時發現和處置網上涉及駐常部隊和現役軍人的負面輿情,並通報駐地部隊。(責任單位:常德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市委網信辦、市人民檢察院、市中級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國安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六、加強烈士紀念等設施保護

16.做好烈士紀念設施、革命遺址、抗戰遺址的修繕、展覽陳列和對外開放工作,在醒目位置設立明顯的保護標識牌,劃定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落實保護管理機構,定期安排人員加強日常巡查與保養維護工作。(責任單位:常德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市文化旅遊廣電體育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七、強化對擁軍優屬工作的組織領導

17. 各級黨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擁軍優屬工作作為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擺上重要位置,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經費保障,納入黨管武裝工作考核和雙擁模範城創建考評,推動擁軍優屬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焦盛洋)

監製:梁啟英 李華敏 編審:張超躍 潘劍鋒

主編:孫炳祥 值班編輯:盧思成 劉晉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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