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範圍開展公安機關領導幹部交流

□本報記者王若冰柴黎

經山東省委常委會研究同意,近日,山東省公安廳黨委、省委組織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公安機關領導幹部交流工作的意見》。自4月1日起,山東公安機關全省大範圍領導幹部交流工作全面開展。

“公安機關領導幹部交流工作是一項全局性、創新性、戰略性的重要舉措,對打造一支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的齊魯公安鐵軍,推進山東公安工作持續走在前列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和現實意義。山東公安機關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省委、公安部黨委的堅強領導和堅定支持下,緊緊抓住‘關鍵少數’,全面開展公安機關領導幹部交流工作。”山東省副省長、公安廳廳長孫立成說。

首次集中開展大範圍、大規模的領導幹部交流工作

2018年年底,根據山東省委的要求,省委組織部、省公安廳對全省公安機關領導幹部隊伍建設情況進行廣泛調研,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公安機關領導幹部交流工作的意見》。今年1月2日,山東省委常委會議專題審議通過。《意見》充分考慮公安工作的特殊性,立足於公安工作長遠發展,著眼於公安隊伍建設實際,對市級、縣級公安機關領導班子成員和派出所所長交流工作做出明確規定,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指導性和操作性,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對公安隊伍建設的關心厚愛。

據瞭解,這是山東公安機關首次集中開展如此大範圍、大規模的領導幹部交流工作,既是盤活警力資源的現實需要,又是豐富幹部閱歷的有效載體和關心愛護幹部的有力舉措,在全省公安隊伍建設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目前,根據中央和省委有關規定,山東公安機關局長異地交流任職已成為慣例,但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的交流還沒有形成機制。山東公安機關此次開展領導幹部交流工作,堅持領導幹部交流工作一盤棋,突破只對‘一把手’進行跨市交流的做法,拓展交流範圍、打通交流渠道、打破交流壁壘,統籌上下各級、左右各市、內外各行,盤活警力資源,提高配置效益。”山東省公安廳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修春清介紹。

交流注重“人崗相適、人事相宜、人文關懷”

按照《意見》要求,山東各市、縣(市、區)級公安局除省管幹部外的班子成員和各派出所所長都納入此次交流範圍。對在同一市級公安局擔任班子成員10年以上的、在同一縣(市、區)級公安局擔任班子成員10年以上的、在同一派出所擔任所長5年以上的,將按照派出所、縣(市、區)級公安局、市級公安局的次序,逐層逐級推動幹部交流工作。各市級公安機關班子成員在全省範圍內交流;各縣(市、區)級公安機關班子成員、各派出所所長,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在本市、縣(市、區)範圍內交流。

對此次領導幹部交流工作,山東省公安廳要求,必須注重“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從具體崗位、具體任務出發,講求幹部的能力素質與崗位職責匹配,真正使交流乾部有所作為、大有作為。省公安廳以加強幹部隊伍建設、提升隊伍效能為目標,統籌做好省市、市縣、縣區、部門之間交流,突出抓好上下、左右、內外聯動,實現多崗位、多領域、多層次交流。省公安廳明確要求要高度重視發揮交流乾部的能力優勢,綜合考慮幹部情況,精準瞭解幹部特點,把交流的幹部放在最適合的崗位上,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各展所長、各得其所。遵循幹部成長規律,把事業需要、崗位要求與促進幹部成長、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有機結合起來,崗位缺什麼人就用什麼人,切實做到“人崗相適”“人事相宜”。

幹部交流無論是對事業發展,還是個人家庭,都是一件大事。山東公安機關將加強對交流乾部的“人文關懷”,明確培養鍛鍊幹部、進出平衡、職級對應和就近安排的原則,力所能及地幫助解決實際問題,使他們能夠安身、安心、安業,增強榮譽感、歸屬感、獲得感,擼起袖子加油幹,在新的崗位書寫新的篇章。

補充新鮮血液,優化班子結構

據瞭解,山東公安機關領導幹部交流工作原則上於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省公安機關將以踐行‘兩個維護’引領這項任務落實,把思想認識凝聚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加強彙報溝通、落實工作責任、穩妥有序推進,以交流帶來的創新、動力和活力推動公安工作提檔升級,以優異成績迎接新中國成立70週年。”山東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丁冠勇說。

山東省公安廳明確,領導幹部交流不僅交流思想理念、工作經驗,還將為領導班子補充新鮮血液,優化領導班子結構,真正實現交流一個幹部、推出一個理念、推廣一個經驗、帶動一地工作、維護一方平安,並通過幹部交流工作,豐富幹部閱歷,有利於公安機關領導幹部在新的環境中,更多地經歷新事、大事、要事、急事,進一步增強沉著應對、果斷決策的本領,豐富自身閱歷,不斷提高綜合素養,更好地為黨和人民站好崗、守好業、盡好責;有利於進一步開闊視野、拓寬思路,提升實戰決策指揮、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科學管理隊伍的水平,有利於跳出公安看公安,從更高的層次、更寬的視角去思考和謀劃公安工作,更好地興業創業。

據介紹,山東省各級公安機關已成立了“一把手”任組長的幹部交流工作領導小組。對幹部交流中的難點問題,省公安廳將組織專題研究。公安機關政治部門將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全面摸清隊伍情況,科學制定交流方案,合理安排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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