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公平性,借鑑其他城市做法,結合哈市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平均繳存基數偏低等實際,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實行兩種計算方式並行、取低值確定實際貸款額度的政策。對在政策執行日前已經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書》或已辦理存量房預約評估並已出具《告知書》的貸款申請,按原政策執行。
貸款額度計算方式新舊對比表———
(一)目前政策計算方式:
月繳存基數(包括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12 月 × 還貸能力系數(現行係數 0.4)× 貸款年限
(二)12 月起新政策計算方式:
1、月繳存基數(包括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12 月 × 還貸能力系數(現行係數 0.4)× 貸款年限
2、繳存餘額(包括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25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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