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的簡單定義

哲學是關於物質世界、精神世界和知識世界的基本問題的一般性探討的學問。哲學探討的主題有存在、物質、精神、知識、價值、因果、推理、語言與言語、邏輯等。

哲學的簡單定義

畢達哥拉斯

哲學(philosophy)源自古希臘語的“φιλοσοφία”,其字面意思是“智慧之愛”(love of wisdom)。Philosophy這個詞是古希臘哲學家和數學家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約公元前570~495)創造的。哲學探討的方法有質疑與提問、批判性討論、理性爭辯與思辨 、系統舉證與陳述等。古典哲學中經常討論的問題有:世界是不是可知的或可證實的?什麼是最真實的?等等。哲學家們也常常會提出一些具體的實際問題:如人們最佳的生活方式是什麼?什麼是正義和非正義?人類的自由意志是什麼?等等。

哲學的簡單定義

亞里士多德

哲學的簡單定義

牛頓

在人類歷史上,從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Αριστοτέλης,英語:Aristotle,公元前384—322)開始一直到19世紀,哲學可謂是包羅萬象的學問,包括聽有知識的討論。這個時期的哲學也被叫做自然哲學(Natural Philosophy),可含蓋天文、醫學、物理等各個領域。1687年出版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Mathematical Principles of Natural Philosophy)是英國偉大的物理學家

牛頓(Newton)創作的物理學哲學著作。這部書是物理學的經典之作,它標誌著人類科學探索宇宙物質世界的開始。此後,從哲學中也逐漸分出了各個領域的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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