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进入一户民宅偷盗,这户民宅养了几条狗,小偷打死一条之后被剩余狗咬死,该谁来赔偿?

子诉父


小偷这个词,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个可以瞬间让人咬牙切齿的存在,因为他的行为可能会瞬间让你失去你最重要的东西,让你伤心和难过,所以小偷不被待见和可怜也是人的正常心理,尤其是闯入他人家中进行偷窃的盗贼。但是如果小偷闯入他人家中,结果被那人家中的狗咬伤或者咬死,又该怎么处理呢?

近日,又看到了一个比较有趣的案例分析,讲的是王某养了4条狗,他家的狗平时都是被放在院子里,不让出去,王某养狗一是用来看家,二则是因为个人喜好。结果大胆的小偷张某却在夜里翻到王某家中,想要进行偷窃,结果被这四条狗给围住了,小偷赶紧拿起旁边的棍子,把一条狗给打死了,紧接着小偷张某就被剩下的三条狗给咬死了,所以说谁该来赔偿这个问题就出来了。

看完这个事儿,相信很多人会说这个小偷非法入宅,还想要进行偷窃,死有余辜不用赔偿,而且他打死了别人的狗所以自己的家属应该对王某进行赔偿,也有人认为小偷固然可恨但还不至于死,所以这家民宅的主人王某应该予以赔偿。但事情可没有这么简单,我们还需要认真分析。

首先从理性角度看,小偷张某非法入宅已经属于违法行为,更何况他是想要进行偷窃。还有就是他用棍子打死了一条狗,从而激怒其他的狗,所以才会被其他的狗咬死,所以小偷的行为也是自作自受。因为偷窃和非法入宅的行为是他自己选择的,不是别人强迫的,所以才有了后面一系列的事情,而且在这一点上民宅主人王某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因为他小偷非法闯入家中进行偷窃,还有一条狗被打死,所以他绝对不应该赔偿。但是我们还要考虑一个问题,小偷的行为虽然违法,但罪不至死,因此即使作为受害者的王某也没有权利去剥夺他的生命,所以这还要看当时狗把小偷咬死时,王某有没有在场以及有没有进行制止和怂恿,从而才能决定王某该不该赔偿。

接着从感性的立场来看,小偷自己做了错事,属于错的那方,如果家属觉得自己家里人的人死了就觉得自己有理那也不切合实际,因为法律不会认为人死的一方才是有理的一方,而是根据事实说话,所以小偷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还想要赔偿不仅是不道德行为,更是违法行为。不过小偷虽然不对,但也是一条生命,所以如果让法律对他进行教育和制裁还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如果王某放任或者怂勇自己家的狗把小偷咬死,不仅是残忍和不道德的行为,还是一种犯罪的行为。

最后想说的是,尊重法律,就是尊重你自己,你的安全掌握在自己手上。同时也提醒大家多学习法律知识,用正规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免做出不可挽回的事。


轩逸箐风铃


以前有一个我认识的老师傅退休以后在厂里看门,他孤身一人,闲着无聊就养了许多狗,一来看看厂子,二来也可以做个伴。有一天晚上几个彪形大汉用大锤子从厂子一侧的墙里打穿一个大洞,老师傅闻声赶去,歹徒们看到只有老师傅一个人,不由得一阵窃喜,狞笑着向老师傅扑去。老师傅见他们人多势众,赶紧转身往回跑,跑到自己的值班室,把拴狗的绳子一解……一大群狗早就按耐不住啦,呼啦啦的向歹徒涌过去,刚刚还气势汹汹的歹徒们立刻傻了,机灵点的赶紧转身往回跑,慢一点的马上就被狗给咬下几块肉,一时间鬼哭狼嚎,煞是热闹。从此以后这些人再也不敢到厂子偷东西了。


静夜思160519196


谈谈个人看法!

在此案中,可能涉及的赔有二个方面,一是被小偷打死的狗的赔偿;其次是小偷被狗咬死的赔偿。个人认为,通常情况下应当用死亡的小偷的遗产(小偷已死亡,故其生前财产只能称作遗产)来赔偿被小偷打死的狗的损失,而小偷的死亡赔偿问题,则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简要说明如下:

先来说被小偷打死的狗的赔偿问题。民宅中养的狗,无论是否办理狗证(更何况在很多农村地区,养狗并不需要办证),均属于主人私有财产,依法均应受法律保护。小偷基于盗窃的故意侵入他人住宅,本身是非法的,小偷为保证自己偷盗成功,进而更进一步的将他人守护住宅安全的狗打死,侵犯了狗主人的财产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5条,小偷当然应当承担侵权损害的赔偿责任。但小偷后又被其他的狗咬死了,死人是不可能承担任何责任的。但若其生前有财产,根据《继承法》第33条的规定,则小偷的继承人在继承之前,应当以被继承人(小偷)的财产为限先清偿小偷生前债务,此后还有剩余的,小偷的继承人才可以继承。

再来说,小偷的死亡,应当由谁承担责任?个人认为,小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盗窃,并因此被狗咬致死,自身肯定有责任!而房屋主任是否也有责任呢?则需要具体分析:

1、假如小偷侵入他人住宅时,住宅中无人看守,且住宅主人不是饲养的禁止饲养的烈性犬,那么个人意见认为,无论饲养的狗是否办理犬证,均应当由小偷对其死亡自己承担全部责任,住宅主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即便主人伺养的狗应当办证而没有办证,最多也仅是行政违法的问题,并未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且主人将狗饲养关在自己家中,已尽到饲养动物的安全管理义务,小偷被咬死,完全是由其自己严重过错造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第79条的规定,主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2、假如小偷侵入他人住宅时,住宅中无人看守,小偷被住宅主人饲养的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咬死,那么个人意见认为,在此种情况下,住宅主人饲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虽有过错,但其毕竟是关养在住宅中的,其对他人的人身安全威胁较小,过错较小。反之,小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盗窃才是导致其死亡的主要因素,其对自己死亡具有重大过错,因此,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第80条的规定,应当由小偷对其死亡承担主要责任,住宅主人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有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义务,通常情况,个人认为一般应承担不超过20%,最高不超过30%为宜。

3、若小偷侵入他人住宅盗窃时,住宅主人在家,那这里面的情况可能更复杂,涉及主人是否有过错的判断更需要结合案件详细情况才能做出,小偷与住宅主人的责任也更不能一概而论。比如:小偷侵入住宅时,被主人饲养的狗发现撕咬,主人出现制止,小偷却拿随身携带的刀砍杀主人的狗,并砍杀主人,那么小偷此时的行为已从盗窃转化为抢劫了,主人可依《刑法》第20条第3款实施无限防卫,指挥自己养的狗攻击小偷,并对小偷的死亡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反之,如小偷在侵入住宅即被主人的狗发现围住撕咬,而主人就在一旁观看,在小偷已完成失去反抗能力后亦不制止,任小偷被撕咬致死,那么,主人此时应当已涉嫌犯罪,不仅对小偷的死亡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因社会生活和案件本身的复杂性,我们不可能对所有的情形都能全部预测并一一列举。以上的作答,也可能不尽周详,请条友谅解!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条友们可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仔细分析判断!

法润金沙,严肃理性分析法律问题,欢迎条友关注点评!


法润金沙


小偷进宅不偷就抢,危害性特别大,往往成为刑事案件原凶。我以为小偷入宅,打死一条狗,被其两条咬死,是自为行为。他能打死一条狗,必有凶器带入,小偷入室不会空手。大家不知道看到过一个案例,,一小偷多次入室偷盗,兄弟两人,晚上抓,几日晚上小偷又来,室内没开灯,三人打在一起,最后小偷不敌被打倒在地,开灯以后看是邻居,随打12o并报警,后小偷伤严重死亡。后开庭认为,兄弟二人着木棍,小偷黑暗中,摸一长把炒勺打在一起。兄弟讲如果是小偷拿刀,死的恐是我们。后调查认为是自为,无罪释放,小偷白死。所以,小偷宅致死多种原因。本案入宅死亡,犹死活该!


乔氏蜂业13730941756


这个问题很逗!😄

首先,小偷的叫法不对。

如果死者还沒偷到狗主子的东西就被狗咬死了,你无论如何都难以断定死者是否涉嫌犯罪,他也许是误入狗主的家,因此,他只能是被害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狗主应代狗全额赔偿。

如果死者偷了东西才被狗咬死,那死者也不是小偷,而是强盜,也就是抢劫犯,因为他死前(逃跑中)使用暴力打死了一条狗。而对抢劫犯的防卫致命也不为过当,因此,狗主子不仅不用赔死者,狗主反而有权从死者遗产中求偿死狗损失!


文刀沐子


私闯民宅,还要主人赔钱?这是什么道理。这些狗应该属于正当防卫,反倒是小偷要赔给这个主人家狗死亡的费用。

曾经就有一个这样的事情,一个小偷跑到一家别墅里偷东西,以为没有人在就可以偷点东西卖钱了,没曾想,主人养了4条大狼狗,这小偷进来之后就懵了,但是这四条大狼狗可不管你认不认错,见着不认识的人就咬。这时候小偷就拿起周围的棍子,一棍子下去,把一只狗打死了。但是剩下的狗就更狠了,活生生的把这个小偷给咬死了。


最后结果这个小偷的家属将这个别墅的主人告了,要求赔偿相关费用。

但凡说跟狗相关的事情,都有很多人关心。而且有很多人有不同的意见。这个事情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有正确的看法了。作为一个小偷,本身就是违法的。你偷到别人家里了,试想一下,如果什么事儿都没发生,恐怕你就偷了东西高兴的跑了吧。那屋子的主人又该找谁去赔钱呢?

可事情总是那么的巧合,或许小偷偷了好几个房间都没事儿,但是这个房间就碰到了主人养的大狼狗。刚好这个房间的主人就喜欢狗,多养了几条。小偷就这么被咬死了,我想这也是他咎由自取了。人家自己的屋子养几条狗,很正常啊,完全没错。


反倒是,这个小偷打死了人家一条狗,也不知道这狗多少钱,应该由这个小偷家属赔偿,同时也要赔偿这家人的精神损失费。


大家说呢?


老王侦查记


小偷进入居民家中盗窃,打死一条狗狗,被其余狗狗咬死,狗主人没有法律责任,但是要有一定的经济赔偿。

首先,小偷进入居民家中盗窃,就是盗窃行为。并且是在主人不在家的时候实施犯罪的。所以狗狗不管是自卫还是保护家中财产,咬小偷都是正当防卫。



其次,主人不在家,所以不存在教唆狗狗故意咬伤小偷。而且小偷还把其中一条狗狗打死了,就算没有法律规定这是“杀狗”,但是也应该给狗主人赔偿。



最后,由于小偷打死了其中一条狗狗,然后其他狗狗一起咬小偷,这就是正当自卫,只是把小偷咬死了。主人没有法律责任,但是出于狗狗监护人的责任,应该有一定的经济赔偿。



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助到你,欢迎大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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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宠物的故事


小偷私自闯入民宅,违法在先,他并不知道民宅里有狗、他后来被狗咬死就活该倒霉了。即使养狗不合法,也该由当地政府处理,而他闯进其家门还打死一条狗当然被狗群起而攻之也在情理之中。

所以小偷的家属该赔狗主人钱,狗狗们忠心护家有功无过。


残阳余晖3


小偷进入一户民宅偷盗,这户民宅养了几条狗,小偷打死一条之后被剩余狗咬死,该谁来赔偿?

个人认为,小偷进入民宅偷盗,被狗咬死,这是属于咎由自取,所以责任自负。不过,如果是法庭判,狗主人应该需要负经济赔偿。

首先,户主家养的狗本来是好好待在家里的,如果小偷不强闯民宅,不入室偷盗,也就不会被狗咬,也不会被咬死,所以从一开始就是小偷的不对。

我们都知道狗会咬人,小偷应该明白自己的犯罪行为,更应该知道打狗肯定会招来狗的反咬,所以他的这种行为完全是自我找罪受。

户主家养有那么多条狗,小偷单打独斗肯定抵不过狗的杀伤力,被咬死也就不足为奇了,只能叹息小偷命不该此。

其次,小偷进入民宅偷盗,这属于违法行为,因为小偷是陌生人,而且对狗实施了暴力,甚至打死了狗,所以户主家中的狗咬小偷属于正当防卫。

虽然狗主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因为狗主人是狗的监护人,所以狗主人应该会被判经济赔偿,不过经济赔偿额应该不会太多,毕竟主要责任在于小偷自己。

总而言之,小偷进入民宅偷盗被狗咬死完全是自食恶果,他的死与自己的缺德、缺心密切相关,不能赖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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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嘴社会说


换作常人看待这个问题,首先涌入脑中的应该是“活该倒霉”这类的词汇。但是作为社区法律援助员,栋哥却看到了一些矛盾点的存在。小偷作为不法之徒,原本就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这毕竟是法律范畴的事情,回到原点,小偷首先是个自然人,受法律保护相关合法权益的自然人,而狗只是作为人类的宠物存在。虽然不用为小偷的死而“偿命”,但狗主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或人道注意赔偿”,听了这话,有人跳起来不干了:为什么?为什么小偷偷我家,被狗咬死了却要我赔偿?往下看:

理同未成年人一般,狗狗无法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因此作为狗狗的养护人,理应承担“监护人”的相关民事责任

狗狗作为一种动物和人类的宠物,不属于人类法律的管辖范畴,因此无法自行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所以,作为狗狗的养护人,承担狗狗造成的刑事责任及附带的民事赔偿责任理所应当。这个道理等同于未成年人犯罪,由监护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至于小偷偷盗本属违法犯罪行为,由《刑法》去判定,何况小偷已经命丧犬齿之下。

如果赔偿不能顺利解决,有可能上升到刑事责任的层面

如果在民事赔偿环节,狗主人不能让死者家属满意,若继续追究责任,狗主人很有可能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伤害罪”,因为狗主人明知狗狗具有致人伤亡的能力,却放任不管任其发展,这是以上两个罪名的具体表现。所以栋哥建议还是赔偿死者家属相应的钱财,当然具体数额可由法院居中调解,但是拒不认错拒不赔偿,对狗主人没有好处。

城市中禁止饲养大型犬,以及一家养多犬的情况

我们小区就有那么几家养有大型/巨型犬!品种有藏獒、德国牧羊犬、牛头梗和比特犬。狗主人也知道自己有悖常理,所以只在傍晚才牵着巨犬们溜达。虽然至今没有伤及无辜,但是凡经过其身边的人无不恐慌惧怕。因此栋哥建议:城市中应当禁止饲养大型和巨型犬,同时杜绝一家养多犬的情况存在,为城市的文明及社会的和谐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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