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祖,是中華民族重要的文明、孝道傳承。然而,在祭祀過程中的一些用火陋習卻不僅造成大量的財產損失、甚至人身傷亡。
4月1日至5日期間,大冶連發3起山火,都是因為祭墳,警方已拘留引發山火的3名嫌疑人。
2019年4月1日16許,大冶市殷祖鎮畈段村烏石頭灣發生森林火災。接警後,大冶市森林公安局迅速到達現場開展調查工作。
4月1日15時許,董某(女,45歲,大冶市殷祖鎮畈段村人)在大冶市殷祖鎮畈段村烏石頭灣“後背山”山場祭墳不慎引發森林火災。
經勘察認定,此次森林火災過火面積154.9畝。
董某違反森林防火相關規定,最終導致大面積山林被燒燬,其行為已涉嫌失火罪。4月5日,董某被大冶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4月1日16時許,殷祖鎮某生態茶業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員石某(男,1984年出生,大冶人)在殷祖鎮新屋村“大宕”山場作業時,為圖省事,將前期統一砍割的茅草集中點火焚燒。
由於乾枯的茅草火勢發展極為迅猛,在山風助力下迅速向四周蔓延引發山火,過火面積達20餘畝。4月4日晚,石某到案後,對自己過失引發山火的行為供認不諱。目前,石某已被行政拘留10日。
2019年4月5日12時許,大冶市保安鎮街道汪某某(男,55歲,黃石市黃石港區人)在保安鎮金塘村一處山場祭墳引發山火。
火災發生時正值清明祭祀高峰期,為了有力打擊違法行為,大冶市森林公安局迅速出警調查。
當晚23時,汪某某被先行行政拘留10日,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當中。
目前處於森林防火的關鍵時期,
請大家一定遵守防火要求,
文明祭祀。
重點防火期林區要做到
“十不準”、“五不燒”
“十不準”,是指嚴禁林區一切野外用火:
不準燒荒燒墾、燒荒積肥、燒田埂草;
不準上墳時燒紙、燒香、放鞭炮、放孔明燈;
不準在林區吸菸;
不準在野外燒蜂、燒螞蟻、燒火驅獸和使用火銃槍械狩獵;
不準夜間在林區點火把照明行路;
不準煉山造林或燒木炭;
不準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進入林區;
不準見火不報、不救;
不準在林區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不準破壞森林防火宣傳牌、瞭望臺(哨)。
“五不燒”:
未經批准不燒;
未開好防火線不燒;
未準備好打火工具不燒;
颳風、高溫、乾旱天氣不燒;
無人看守不燒。
➤預防森林火災這些方面要做到
①在山上祭掃時,嚴禁動用明火、吸菸、燒香燭、燒紙錢、燃放鞭炮,防止火燒連“林”。最好攜帶鐵鍬、水桶等滅火物品,以防疏忽造成突然著火。
②推行文明掃墓,提倡無煙祭祀,要嚴格遵守墓區的防火規定,特別是在山林、雜草密集地段嚴禁使用明火、焚燒紙錢、燃放煙花爆竹等。
③假如不慎引發火災,不要慌張,更不可盲目逃離現場,要充分利用身邊可滅火的物品進行撲打,並立即請求周圍群眾及園林工作人員支援,同時及時撥打110、 119等電話報警。
本期校對丨陳剛
本期來源 | 東楚風S 強哥說警事 楚天交通廣播
值班主編丨李娜
本期監製丨鄒聖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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