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院、村醫,不能再“打架”了!

一提起衛生院,村醫們都面目猙獰,咬牙切齒,這是一場沒有硝煙的戰爭,長此下去註定兩敗俱傷....

衛生院和衛生所屬於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衛生所屬於“縣聘、鄉管、村用”,近年來,由於公共衛生服務、新農合、基本藥物等工作的開展,在基藥使用、經費撥付等方面,矛盾也在不斷的增多。

下面文字是筆者在聽取各方苦楚後整理而成,希望能夠引起更多管理者的注意,提出更為詳盡的解決辦法來打破這種衛生院與衛生室“相殺”的局面:

衛生院、村醫,不能再“打架”了!

村 醫

難道說現成的病人不看,去搞公衛服務嗎?

村醫,新農合、基本藥物、基本醫療、分級診療等,還要種地..

村醫是醫療工作的網底,衛計委、衛生廳、衛生局佈置的工作,最終都會落到村醫的頭上。業務種類繁多,包括國家公共衛生服務(其中又包括12大項,45小項)、新農合、基本藥物、基本醫療、分級診療等方面,還要種地,有個村醫種著幾十畝藥材,鋤地都還僱人幹。

公衛過高的率,造假也是被逼無奈之舉

要乾的活實在多,單憑一個人的力量,實在是幹不過來,用村醫的原話說,活多的造假都幹不過來,而經費發放不及時不到位,過高的率(如慢病管理率、規範管理率、發現率等)和過短的時間,促使村醫去造假,造假也是被逼無奈之舉,也有部分村醫認為給村民建的檔案、體檢沒有很大意義,群眾不認可。

有的村醫說,什麼活都不要幹,光公共衛生工作做到位,得一年時間,更沒有時間花費在門診上。難道說現成的病人不看,去搞公衛服務嗎?

衛生院、村醫,不能再“打架”了!

衛生院

經費與工作掛鉤,而村醫根本完不成任務,錢怎麼發

公衛村醫造假,難道還要鼓勵造假者,給他多發嗎?

衛生院不會也永遠不會教村醫如何去造假,上級的文件和安排部署,我們要想方設法落實執行,確實存在困難,但這些困難不能成為村醫弄虛作假糊弄轄區群眾的正當理由。打擊造假是根據上級的要求進行的,考核也是上級要求的。考核中發現弄虛作假現象,自然過不了關,經費自然就要少發或不發,甚至還要處罰,難道還要鼓勵造假者,給他多發嗎?

衛生院只是被封的管理者,管理村醫沒有專項經費

村醫是“縣聘、鄉管、村用”,我們既不是聘用方,也不是用人單位,而是上級封我們為管理者,要求對衛生所召開例會,要培訓、督導、考核,還有很多的隨機性工作,衛生院起著承上啟下的作用,起著傳話筒的作用,起著督促、完善、彙總、上報的作用,搞村衛生所管理沒有專門的費用,而我們的管理人員是要工資的。

上級要求時間性,衛生院根據文件精神督促有錯嗎?

再就是上級安排部署的工作都是有要求和時間性的,我們嚴格要求,根據文件精神督促有錯嗎?今後的考核要更加註重健康知識知曉率、群眾滿意度方面的調查,衛生所人員要有耐心、要有責任心、要逐步提升處理複雜事情的能力,要發現問題,研究問題,最終要解決問題。

當然我們也不是不提倡大家談待遇,但是一定要在隨訪有質量、群眾能滿意的情況下談,不搞工作,只談條件,哪個行業沒有不如意?

衛生院、村醫,不能再“打架”了!

工作做到位才有經費,但是目前村醫的精力根本完不成繁重的工作,讓衛生院怎麼撥錢?

再一個現在說經費下沉,經費下沉首先要工作下沉,工作的質量提高或工作的數量增多,以衛生所現有的工作能力不足以承擔更為繁重的工作,只要把現有的工作做好做實就很不錯了。不可能經費多了,我也建議給衛生所加人減負,我們也知道存在很多的不完善,我們也知道有很多的問題和漏洞,但我們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以公共衛生服務為例,看似只有12項工作,但實際上遠非如此、考核、督導、培訓、日常管理、重點人群體檢、隨機性工作等,有縣裡安排的,有市裡安排的,有省裡安排的,還有國家級安排的,我們肯定會對照文件精神去安排去貫徹落實,而落實勢必會涉及到村醫,難道能讓文件到衛生院之後就此打住嗎?

鄉鎮衛生院既沒有聘用權,也沒有解聘權,遇到不合格不落實不執行的村醫又能怎麼樣,所以建議對衛生所的年度考核由縣衛生計生局、衛生院、村委會共同考核,聽取廣大村民尤其是重點人群的意見,按照群眾的意願辦事,群眾說了算,這樣最好。

衛生院、村醫

合則兩利、鬥則兩傷

村醫以為造假是由於佈置的作業太多而給的時間太短以及各種率逼得,是萬不得已而為之;衛生院根據衛上級文件精神在安排佈置工作,衛生院也是有率和時效性的,個別村醫弄虛作假、時效性差、隨訪質量不高、群眾不滿意,是沒有責任心不稱職的問題,就應該降低經費標準,這樣才能體現出公平,體現出幹好幹壞不一樣,促使工作朝著好的方向發展。

而村醫認為,你經費少了就不要怪我隨訪質量差,這就形成了一個 “怪圈”,以至於雙方互相埋怨。

筆者認為,不管怎樣,衛生所衛生院都要正確處理好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之間關係,既要“治已病”,也要“防未病”,應該各自規範各自的工作,做好任務分工,相互協作共同搞好新農合、分級診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工作,衛生院要在工作有質量有數量的前提下及時發放經費,提高村醫的工作積極性,大家都要站在服務轄區群眾的基礎上看待問題,共同搞好居民的健康管理。

同時也建議考核由第三方進行,經費直接打村醫卡上,不要經衛生院,不要讓衛生院和衛生室的關係繼續惡化了,這樣下去苦的是百姓,衛生所衛生院合則兩利鬥則兩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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