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多,男方提离婚要彩礼钱,女方该退彩礼吗?

用户4212631445366


彩礼这个东西,过去管它叫聘礼,依照传统的婚姻嫁娶风俗习惯,可以当它是女婿提前送给老泰山养育女儿的饭米钱,也可以把它看成是履行婚约的一个定金,只要女方履行了婚约,彩礼就不属于男方的了。而且法律也为老的风俗习惯彩礼退还的问题,给出了相应的法律依据,男方要求退还彩礼,只要符合以下法规条款,女方就要无条件的退还彩礼。

最高法对《婚姻法》实施最新解释中有明确规定。

一,给了彩礼,男方不能结婚的,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或者只退还一部分彩礼。

二,给了彩礼,女方不能结婚的,女方无条件的退还彩礼。

三,给了彩礼,结了婚共同生活在一起,女方不退还彩礼。

还可以根据2018最高法对《婚姻法》的实施工作解释中第十条的规定。

一,收了彩礼,没有领取结婚证的,退还彩礼。

二,收了彩礼,领取了结婚证,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 婚前同居不算 ) 退还彩礼。

三,收了彩礼,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退还彩礼。

楼主所提,结婚一年多,男方提离婚要彩礼钱,只要符合以上法律明文规定,女方就得无条件的退还彩礼。否则,就让他做梦去吧!


老蒋闲言


我原来就这个彩礼问题写过一篇文章,一般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这么几种情形: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未共同生活。解除婚约后,受赠方应当全部返还彩礼;

二是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的,一般不予返还;

以上两种情形下,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大家的认识基本是一致的,而下面三种情形下如何确定彩礼的返还,在理论、实践方面存在一定争议。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这种情况实践中较为普遍,一般根据双方同居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一方或双方过错程度、彩礼在同居期间是否共同消费、女方是否能够再生育等情况。酌情考虑返还数额。一般共同生活两年以上或者共同生育了子女均不需返还。

二是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前给付彩礼数额较大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一般是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这种情况要酌情返还,确定“生活困难” 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一般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三是婚约一方当事人死亡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这时要求返还彩礼,显然与我国伦理道德的规范不一致,与风俗习惯相违背,也显得不近人情。因此这时无需返还彩礼是符合我国的社会道德习惯的,在实践中也易于被人们接受和理解。

你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已经登记结婚一年多,这种情况一般是不用返还彩礼的,除非婚前给付彩礼数额较大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南昌李律师


该退。说实话,我是反对彩礼钱的,感情真到了谈婚论嫁时,女方家向男方家提出要彩礼钱,适当给也无可厚非。毕竟人家把女儿培养大了嫁给你,关键是风俗习惯如此,也让女方家在亲戚面前有点面子。离婚了当然要还人家,人家的财物,好意思不还吗?就是到法庭上也是支持男方家要回的,因为是婚前财产,懂吗?


天天下一一打


都结婚一年了离婚还要彩礼,要不要脸,这样计较还结什么婚,娶什么媳妇,不如守着那点钱自己过多好。

彩礼是为了缔结婚姻而给予的,是为了达成结婚的共识,如果没结婚,那是要退回的,已经结了就说明当初的目的已经完成了。

离婚就别想了,分割的也是夫妻财产。


娱愚乐


没发生过关系的,可以退。发生过关系,就不可能退。否则男人都乱来了,睡过了就不要了,人家女的莫名其妙变二婚,在找就算离异妇女了。不要成天吵彩礼,结不起干脆不要结了。现在一辈子单身的人很多的。


一只大白兔奶糖


退个头,女方要青春费,看你彩礼够不够😄😄😄


奋斗567


众观现如今,女人结婚付出的一个人,要求的无所不用其极!离婚!男人的成本就是一个家庭倾其所有,还敢提出,女人在这方面的优势也体现了无底线!在这男多女少的年代。再加上小三群,这不是女人的本事!只是妳们赶上大时代了!现在的女性自知不足,要求倒是赶上了宫庭剧的贵妃、太后了。人最难得的是自知之明!


梦驼铃41


彩礼既然不能给爱情带来幸福,又不能给婚姻带来稳定,那收彩礼的意义何在?还是我们这里好,干脆不知道彩礼是什么东西?愿结就结,不结还省了许多的麻烦。


潇湘如梦


一年多还要,法律上也不允许的吧!走法律途径吧!


迷心撩情爱


结婚后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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